本报讯(记者 彭小菲)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已下发通知要求对7月1日以后从外埠调入生猪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其来源和近期发病状况,并建议养殖场暂停生猪调入。
昨天下午4时许,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存栏383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农业农村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紧急指导当地做好各项防治措施并采样检测。8月3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据悉,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沈阳市已暂停全市范围的生猪向外调运。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北京市农业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要组织开展生猪养殖环节巡查工作,对7月1日以后来自外埠调入的生猪开展摸底,了解其来源和近期发病状况。对发现疑似猪瘟症状的情况,立即按照程序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采样检测。同时,建议养殖场暂停生猪调入,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强化养殖环境消毒措施和生物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各区要强化对运输生猪进京车辆的检查,发现疑似猪瘟临床症状的,要立即隔离、采样、检测。同时加强运输车辆消毒,确保消毒效果。同时,各区要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规程,强化生猪宰前检疫,发现疑似猪瘟症状的情况,立即按程序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采样检测。
此外,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疑似猪瘟疫情报告的养殖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工作,并培训指导各区提升非洲猪瘟血清学检测能力。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屠宰环节和进京路口检疫监管,督导落实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同时,各区发现疑似猪瘟疫情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农业农村部指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病毒不会感染人。同时,提醒生猪养殖者,要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注意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一旦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异常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