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今年已处罚车窗抛物1621起 乘车人占近7成
把烟头、废纸、垃圾袋、矿泉水瓶扔出车窗,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会对环卫工和其他车辆造成危害。尽管知道这一点,可不少驾车人还是毫不在意,以为没人管,其实不然。8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南京交警共处罚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1621起,其中驾车人车窗抛物541起,乘车人车窗抛物1080起。
过分!高架上车窗里扔出个大椰子
“7月29日我们就查处了一例,当时是接到市民举报。”交管人士介绍。当天下午3点左右,南京交警三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升州路上有一辆宿迁牌照的奔驰SUV随意往车窗外抛撒垃圾,行为非常恶劣。民警根据市民提供的车辆信息在水平方停车场内找到了这辆奔驰车。随后,交警根据车牌号联系上车主吕某。对于自己抛撒垃圾行为,吕某没有否认。最终,交警对其处罚50元。
交管人士表示,相比一般的扔烟头、饮料瓶等行为,他们还曾遇到过更夸张的。2014年4月5日在赛虹桥高架,一名乘客居然随手扔下个大椰子,险些酿成车祸。“不仅仅是污染环境,乱扔垃圾还会引发交通事故,一瞬间飞出的饮料瓶,如果落在其他行驶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可能挡住驾驶员的视线,造成事故,速度极快的话甚至能砸穿挡风玻璃,造成人员伤亡。”交管人士表示,特别是在快速通道和高速上,乱扔垃圾的危害性更大。
车窗抛物一旦发现处20至50元罚款
如果说在城区道路车窗抛物可能更多的是破坏城市环境,那么在高速公路上车窗抛物的危险系数则更高。有实验表明,在时速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扔出一个空易拉罐可将钢化玻璃轻易击碎。在高速行驶中,一个小小的车窗抛物如同一颗炸弹,对后车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经常有一些车辆为躲避翻滚的垃圾造成车辆失控,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另外,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在清扫高速沿线垃圾时同样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抛出的烟头如果落在草坪或货车的货物上,还可能引发火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驾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50元罚款;对于乘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20元罚款。据介绍,今年以来,南京交警已处罚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1621起。
交警取证有难度,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不过,由于车窗抛物具有随机性和流动性等特征,交警日常查处起来存在难度。交管人士表示,再加上从车内扔垃圾是一瞬间动作,查处时常遇到取证难问题,除非执法记录仪拍到“扔” 的一瞬间。如果垃圾是从公交车上扔下来的,哪怕执法记录仪拍到了车牌,车上那么多乘客,也很难确定是哪位乘客所为。
交管人士表示,不随手扔垃圾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希望广大车主和乘坐人员共同维护交通环境。此外,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也欢迎市民进行监督和举报。(王瑞 宁交轩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