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会议限额,能通过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开,能一次性开的不层层开……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四川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严格精简文件会议——实行会议限额,减少会议频次,改进会议方式,并严格精简文件,确保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发文数量在2017年基础上同比下降,坚决纠正简单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只重痕迹不问失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精简文件 制定并执行年度发文计划
通知明确,四川省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严控临时性发文。对未列入发文计划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需发文的,起草前需征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并按照“一文一报”原则向省委、省政府报批。
此外,对于没有要求制发配套文件且已发至县级或公开发布的中央文件,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发文;对于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部门一般不再印发分工方案,要根据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落实。
通知还明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发文必要性把关,确保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发文数量在2017年基础上同比下降。同时对上位文件未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省直部门、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检查考核中不得将是否制定贯彻文件作为检查考核手段或加减分依据。
精简会议 实行会议限额,减少会议频次
在精简会议方面,通知明确了要严格会议统筹审批,形成省委省政府年度会议计划,实行会议限额,减少会议频次,改进会议方式,实行会议备案。
会议限额多少?通知明确,以省直各部门名义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召开总结部署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适当减少例行会议次数,确需经常调度部署的,原则上每年不超过8次。
通知还明确,每年5月至9月,除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需作全局性工作部署外,原则上不以省委或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性大会,以减少会议频次。
会议方式也将进一步改进:能小范围开的不扩大规模,能通过视频会议开的不集中开,能一次性开的不层层开,能只请分管省领导参加的不请其他省领导参加,能只请市(州)、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不请主要领导参加,切实减少陪会和提高参会规格现象。
成都商报记者 尹沁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