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延续执行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再次提高吉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6日上午,在吉林省失业保险工作推进会议上传出一连串“利好”消息,这也是吉林省失业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改革、促发展”功能作用,打出的一记漂亮的惠企惠民政策“组合拳”。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将吉林省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到2019年4月30日,这期间仍按企业0.7%、个人0.3%的费率标准进行缴费;大幅度提高全省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最高标准(长春市区)由原来的每月1256元/人提高至1513元/人,月人均增加257元,其他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由每月1109元/人提高至1288元/人,月人均增加179元,这也是我省自2014年以来连续第4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力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
开展“护航行动”推进稳岗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吉林省自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以来,已累计发放稳岗补贴18亿元,惠及企业6092户,惠及职工225万余人,今年全省还将发放稳岗补贴6亿元,特别是通过实施“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切实加大对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适当降低享受稳岗补贴门槛,提高标准,支持企业脱困发展,将不欠费的去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60%。
开展“展翅行动”推进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民生品牌,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记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