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阳市特设立“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
据悉,贵阳市此次设立“转贷应急资金”,旨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银行正常转贷,助推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转贷应急资金”所支持的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在贵阳市范围内依法设立,诚信经营,且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转贷应急资金仅限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必须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经合作银行同意后,可申请转贷应急资金。转贷应急资金只用于与转贷应急资金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开展转贷资金业务。
根据《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从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投入转贷应急资金,到2022年资金总规模达到2亿元。根据转贷应急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采取滚动支持、逐步增加的原则,逐步增加资金的规模,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视资金运营情况,各区(市、县)可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等形式增加资金规模。当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对参与的社会资本,在收入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转贷应急资金”:一是向合作银行或其下属相关支行提出申请,经合作银行审核同意后报转受托管理机构;二是直接向受托管理机构申请,受托管理机构把相关申请材料转送至相关合作银行审核。企业在向合作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时,相关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报受托管理机构备案。
对于企业采取虚报、瞒报、骗取、逾期不归还转贷应急资金的,依法追缴转贷应急资金,并对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同时,取消其申请各级各类政府财政经费资助项目的申报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申请使用本资金。(肖达钰莎)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