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西安市2018年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出炉,方案要求2018年秋季新生开学一年级、七年级不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8月25日前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合理划分学区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要求,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状况、学校标准班额,合理划分学区,确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就近入学。同时,根据学区内学生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学区范围,以平衡各校生源。坚决杜绝无序、有偿招生现象。
每年招生前,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有效控制班额。
同时,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保证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学生非正常流动
市教育局要求,要严格学校学籍管理,加大学生流动的宏观调控力度,严禁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对已经达到规定班额上限的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控制校际间学生流动。
各区县要建立大班额情况摸底排查机制,要逐校全面排查义务教育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排查工作要覆盖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分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分56人以上大班额和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不同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并逐级上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区县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
治理不力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对于大班额比例达标之后又出现超标的,要及时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大班额。
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定专人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治理大班额的工作,确立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消除大班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县要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内容,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工作台账流程,通过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跟踪,加强对治理大班额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凡治理大班额不力的区县,取消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校长的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