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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点追踪:明显税率从6%改为4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来源:神山之巅
核心提示:原标题:追踪:明星避税偷税花样繁多?!/税务总局出手了,明星税率从6%改为42%据了解,明星的收入来源一般主要有四类:签约公司

原标题:追踪:明星避税偷税花样繁多?!/税务总局出手了,明星税率从6%改为42%

据了解,明星的收入来源一般主要有四类:签约公司取得的固定工资或股权激励、商业广告片酬、投资收入、个人工作室收入。但是收入多元化并不影响缴税,每类收入都有相应的条款对收入进行征税,对号入座。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明星的工资薪金与普通人缴纳税款相同,适用于3%-45%的个人所得税课征;片酬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20%-40%的劳务报酬课征;利息股息红利按20%的偶然所得课征;工作室收入按5%-35%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课征。

由于明星的收入巨高,比如,在2017中国名人收入排行榜上,前十都收入过亿,范冰冰以2.44亿排名榜首,因此在累进税率中,一般适用的都是顶格最高档,即45%的个税、40%的劳务税、20%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和35%的个体工商户税。

据业内人士介绍,明星为了少缴税,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应运而生,如成立工作室,精选注册地等等。

1、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注册公司或移民

近几年,很多明星及娱乐、影视公司纷纷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包括新疆霍尔果斯、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齐聚的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等。唐德影视(8.800, -0.15, -1.68%)及范冰冰创办的爱美神影视,其避税地分别是新疆喀什与无锡。

据华夏时报报道,被称为中国的“开曼”,人口只有8.5万的县级市霍尔果斯,吸引明星和影视公司入驻,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避税和上市绿色通道。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使税率由个税的最高档45%降至35%。同时,一些人也从中嗅到了商机,“注册经济”应运而生。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公司上市还能走快速通道,而且上市之后政府最高奖励200万元。

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施志群认为,“这种操作方式目前来看属于合法行为。当然从所有行业来看,不排除依然存在一些违法的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有超过200家影视文化或传媒公司在霍尔果斯落户。但问题同样存在,这些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公司基本都是“空壳”,并没有员工真的去当地办公。据新京报报道,很多企业追逐霍尔果斯的税收红利产生的乱象,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税务部门已经开始了对专门用于避税的霍尔果斯影视空壳公司的盘查。

而据华夏时报,放弃国籍避税也较为常见。入籍低税甚至是无税国家,如瑞士、列支敦士登、安道尔和摩纳哥等,对中国境内的收入只需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成立工作室,以个体户身份纳税

按照税法核算,明星以个人身份征收的所得税税负是最高的。因此,明星成立工作室、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等形式,缴税可以按照工商户缴纳,纳税合并征收,来进行相对较低的企业赋税,在近年来成为一种风潮。

据腾讯娱乐报道,之所以采取合并征收,是由于影视行业,因为影视公司的很多成本没有发票,会计账簿不健全,所以进行合并征收就是合并个人所得税。据此前媒体报道,目前许多大牌明星基本都是以工作室的名义对外承接广告、拍片等业务,而明星们在与工作室签署合同上也采用的是服务合同,而非演员合同。

3、要求制作方分散支付片酬,或直接拿“税后价”

据腾讯娱乐,由于明星在纳税规则上和普通民众并无差别,因此,对于片酬动辄千万甚至过亿的明星而言,一次取得的片酬越高,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多,为了降低或规避这种“超额累进税率”,很多明星都会与合作机构私下达成协议,通过分散支付的方法规避加成征收的税额。比如通过分期付款或多阶段合同来避税。要求制作方支付“税后薪酬”也较为常见。圈内认可的明星出场费应该是税前收入,但是很多明星会要求制作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

表面上看,明星遵纪守法纳税,实际是转嫁成本,这已经成为影视产业中的一种常态化行为。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娱乐圈内人称,在娱乐圈更加普遍的情况是:明星与合作方约定直接拿税后薪酬。

4、将个人单一收入分摊、转移

据华夏时报报道,关于演艺明星避税的种种方式中,个人收入公司化、身兼数职收入多样化等等方式不一而足。

比如身兼制片、顾问等职务,将片酬分摊到各个细分项目,包括制作费、顾问费、咨询费、服装费和化妆费等。号称投资5亿,范冰冰以两种身份、两家不同的公司参与制作的宫廷剧《巴清传》就属于这类。虽然此前有网友传,《巴清传》遭卫视退单,但这些项目是否属于纳税范围、免税范围和税务核定时扣除的范围等,都需要税务部门来核查。

另据华夏时报称,直接获取现金,或以他人账户收取报酬,通过片酬转股权、红利的方式,名目分摊和设立信托等这些常见的避税手段,都可以降低缴税额。其中,以“接受馈赠”的形式获取房子、珠宝等抵扣报酬来避开高片酬带来的高税收的方式在税务检查中很难被发现。

5、成立第三方公司

成立第三方公司是一种更为复杂的避税方式。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付忠文表示,“分摊到第三方公司,其实就是第三方公司开虚假发票,这个很严重,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构成刑事犯罪的。”

明星为何要逃税?

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施志群认为,高净值个人之所以相对普遍地追求避税,部分原因在于现行个税税制过于简陋不够完善。“中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和制度设计比较早,一些规定和制度在当时可能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经济发展程度和收入水平提高,相关制度也期待进一步调整。”

另一位法律行业从业人员认为,当合理避税减少的税金不够多时,逃税就有了动机,“在纳税额很高时,明星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偷漏税,但这是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从业人员也认为,除了税收制度不健全给逃税提供了一定机会,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征收手段落后,监管上存在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高净值人群避税、逃税提供了更多可能性。“这也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明星逃税的违法成本并不高。”该人士表示。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存在合理避税的方式下,并且逃税将会付出严重后果时,依然有很多明星选择逃税了。

关于范冰冰被指涉“阴阳合同”一事,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前资深检察官邓学平告诉《中国企业家》,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和《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除非范冰冰或其公司“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否则范冰冰或其公司不会直接触犯刑法。无锡市税务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如果调查属实,会向范冰冰或其公司下达追缴通知,而范冰冰或其公司应该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金。

据界面报道,“阴阳合同”最可能违法的地方在于收入作假。例如,1000万元的收入仅在对公合同中明确100万元,其余900万元通过现金等个人渠道交易。但这种手段属于恶意欺诈范畴,被查处应负法律责任。

实际上,娱乐圈的偷漏税问题早有处罚先例,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偷税漏税近4万元,最终被罚款达60多万。可是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因漏税补缴27万税款。

刘晓庆的入狱案更是轰动一时,据新华社此前报道,2002年,刘晓庆遭指控自1996年成立公司以来,公司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共欠税2000万,并招致422天的牢狱生活。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告诉《中国企业家》,刘晓庆案发时,适用的是97年刑法的偷税罪。简单一点说就是如果你偷税到一定金额(这个金额的起点最低是一万元),就可以判处有期徒刑。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对经济犯罪的处理越来越倾向于从危害结果和悔改措施方面进行考量,经济犯罪呈轻罪化、甚至无罪化趋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现行《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新法修改了多处。但是最主要的有两个地方,一是将罪名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修改中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增加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即逃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崔永元所述为真,范冰冰如果之前没有收到过逃税的行政处罚,待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的,那么范冰冰的行为就不再构成犯罪。不过如果范冰冰确实存在逃税行为,法律并不会让她逍遥法外,税务机关会让她补缴巨额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如果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仍逃税的,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星税收应如何规范?

关于明星收入的管理,不妨先来参考一下国外演艺明星的纳税方式。比如法国规定演员最高收入标准,日本给明星每月发“工资”。

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法国为了防止明星要价过高,法国国家电影中心规定了明星的最高收入标准。 如果明星报酬超过电影制作预算的一定比例,该电影就无法获得补贴和资助。而日本的许多大公司,存在“工资制”,休假、退休或“过气”的艺人,可以每月领取一笔稳定收入。中小规模经纪公司多采取提成制,但通常是艺人三成公司七成,或艺人两成公司八成。另外,日本税金较高,若收入超过4000万日元(约合246万人民币),需缴纳45%的税金。这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压低了明星收入。

对于这些国外的经验,从业多年的影视人王雷认为,这些自下而上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解决明星纳税问题的根本,还是要从完善税收制度入手。另外,除了税务机关外,还要加强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间的税收行政协作。

据新京报,从市场角度看,明星获得高收入,是市场使然。不过在市场角度之外,还有一个社会角度,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必须要有合理的税收制度向明星、富豪们征税。税收制度不能令人感到公平,便可能有撕裂社会的危险。

而从具体的整改措施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建议,可以对名人的收入进行全口径管理,除了出场费、代言费、广告收入,股权转让也应该纳入管理口径,未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改革时,可以考虑把高收入阶层纳入综合计征。

来源: 紫竹张先生 

自从影视圈阴阳合同黑幕曝光之后,大明星的税收问题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而税务总局也直接插手此事。据有关媒体爆料,自8月1日起,影视圈执行新税制,税率从原本最低6.7%左右,直接飙升到42%,而且要求按照新税制一次性补缴6个月的税款

某大陆电影公司高层说,以一亿元片酬为例,按新税制要多缴纳3100多万元的税,因成本大增目前全国叫停了70多部影视作品,还有几个影视公司因为补缴税款而宣布破产,他不服的反问记者:“这叫什么依法治国?”

但是在我看来,这才是依法治国,因为之前的税制折射出了中国社会巨大的税负不公平以及明星惊人的贪婪

个人所得税的不公平

在这个新闻报道里,我注意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税务总局彻查之前,年入上亿的大明星税率是6%左右,真的那么低吗?他们个人收入这么高,按照我们正常人的理解,怎么也不可能只有6%吧,恕我直言,江南皮革厂缴纳的增值税率都比这个高的多

我很好奇的去查阅了资料,原来明星的税负真的就只有那么低,按照公开资料显示:

1、如果明星的公司开在霍尔果斯,头五年可获免除五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6.78%(6%增值税+0.78%附加增值税),没提个人所得税的事。

2、如果明星的公司开在江苏无锡,那么税率是9.78%(6%增值税+0.78%附加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没有企业所得税。

3、如果明星的公司开在江苏徐州,那么增值税以地方留存50%-70%扶持优惠,企业所得税以以地方留存70%扶持优惠,个人所得税按照0.5~3.5%进行核定征收,综合税率只比无锡略高。

这里面,以霍尔果斯最为出名,其次是江苏无锡,徐州的税率其实和无锡差不多,因为企业所得是可以做账给做亏损的,但是很麻烦,所以名气不如前二个。我们都在很多电影后面都看到铺天盖地的霍尔果斯XX影视公司,全是那些明星特地开的避税公司。

但是不管哪一个,我们都看到,明星的最高个人所得税就是徐州,最高档也仅仅3.5%,有的才0.5%

这显示的个人所得税率是不是有问题啊,我记得远远不止这个数吧,难道我记错了?于是我特地去查阅了中国的税法。

按照2011年颁布的税法,个人所得收入先扣除3500元每月的免税额后,按照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月入8万以上的部分,全部按照45%的税率进行扣缴,新税法将起征点提升到了5000元,但是这对于明星的收入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大明星不是年入上亿,是一部戏上亿啊,妥妥的适用于45%的税率啊。

我在过去很久,都以为中国的富人是按照45%进行缴税的,自己挣的钱一半都拿出去了,难受啊,所以就不那么仇富了。但是今天我才知道,富人都是按照3%缴税的,有的是按照0%缴税的,只有普通人才是按照45%缴税的,曾有明星声称自己从未缴纳过个人所得税。

明星不纳税,但是那些老老实实拿工资的人,却要严格照章纳税,能达到35~45%这一档的,全是中产精英,确切的说都是高科技人才,年入百万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一定是高科技行业的顶尖人物才能做到,但是很可惜的是,这些人都是拿明面工资的,没有灰色收入,无法做账避税。

所以我们看到了,高科技领军人物按照35-45%纳税的同时,明星们按照6%进行纳税,中国出现了巨大的税负不公平

贪婪的明星

为什么这些地方政府会制定这么低的税收优惠,他们傻了么,放着税法不用,自己把税率改的那么低。

他们之所以把税率放的这么低,是因为严格按照税法,他们征收不到税。如果严格按照税法,年入上亿的明星一年缴纳差不多4500万的税收,这简直是要了他们的老命,所以这些明星都会想法设法避税。

怎么个避税法呢,明星会成立工作室或者公司,把明星的片酬打入公司,按照《公司法》而不是《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纳税。

这也可以啊,企业所得税也不是个小数呢,但是明星依然不想交,他们会聘请理财顾问或者是专业的第三方财税机构进行操作,把这笔钱以各种名义转入B公司,然后以各种名义转入C公司,每一层都塞进大量的成本,经过层层转移后,账目显示这几家公司全部处于亏损状态无需纳税,这个时候再通过种种手段转移到明星指定的相关账户,综合成本非常的低。

所以,地方政府说,你们就别到处操作了,与其把这个钱交给财税公司,层层消耗掉,还不如交给我呢,我就按照你们的成本,6.7%包干了,你给我这个比例的税款,我就给你完税证明,你省事我也省事。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完全是无奈的选择,他很难核查公司的真实账目,他最终选择的,是一个自己税款最大化的选择,执行这么低的税率,也是没有办法。

所以,明星的真实税负就是6.7%左右,这个税率可以说是非常低了,比一般的工薪层还要低,那么既然是这么低的税率,明星应该是依法纳税了吧,这简直是白送啊。

但是“阴阳合同”告诉我们,即便是这么低的税率,明星依然不想缴纳。按照曝光的阴阳合同显示,明星拿出1000万走账纳税,称之为阳合同。还有5000万直接地下现金,称之为阴合同。

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6%那也是钱啊,明星连这6%都不想缴纳

税务改制效果难以持久

这次税务总局亲自插手,决定把明星的个人所得税统一征收35%,增值税按照6%,还有0.78%的增值附加税,合计41.78%,接近42%。

个税没有按照最高档45%处理,而是按照35%处理,这已经是网开一面了,哪个大明星的年入会低于100万啊,那么这些大明星和大影视公司会感恩戴德吗?

没有,他们认为这个新税制非常不合理,叫苦连天,还声称如果这个税负成本由投资者支付的话,那么相信不会再有人投资拍戏。

你在逗我吗?每年赚那么多钱,照章纳税就活不下去了,那实体工厂和工薪阶层岂不是早就应该破产了。明星一部戏赚一个亿能生存,一部戏赚5000万就活不下去了,那你别做这一行了,换人行不行?

而实际上,这些老板们说的是实话,他们享受了多年的低税负,突然拔高到这么高,他们当然受不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不过没关系,这个新税制执行不下去的,道理很简单,个人所得税这么多年一直就是45%,根本不用税务总局上调为35%,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按照45%征税呢?

因为收不上来啊,明星利用各种壳公司反复倒腾资金,把账面利润给全面做没了,导致他们根本不需要纳税,影视圈很多东西,如道具什么的,事后都是一把火烧掉的,你说耗资1个亿那就是1个亿,你说10个亿那就是10个亿,根本无法查实,做账简直不要太容易

所以,不管个人所得税是6%还是35%还是45%,最后国家就只能征收到6%,因为这个成本和明星的账务运作成本差不多,把个人所得税提升到35%会导致什么结果呢。

半年后,你会发现,明星没有个人所得,钱全部在他自己名下的公司账上,而公司账面是亏损的,无法征税。。。

所以,这次税务总局,一口气要求补缴过去6个月的税,也就是过去6个月的账目拿过来,统一按照35%计算个税,然后缴纳。因为税务局知道,之前的账目还算是能看的,要是不按照过往账目补缴,等半年之后,又是一毛钱征不到了,一查账目全是亏的,钱都不知道哪去了。

所以,这个35%个税,唯一的效果,就是收过去半年的税,仅此而已。收完这一波会立刻失去效果,因为他和过去45%的税法没有任何本质区别,明星避税的核心原因没有触及。

这么大的阵仗,只是补缴了半年的税收,还闹的影视圈怨声载道觉得自己吃了大亏,那些工薪阶层,却年复一年的老老实实缴纳个税,你说这公平吗

美国是怎么做的

我们仔细盘算明星的做账规律之后发现,这事还真不能怪税务局,他们没有办法核实明星的收入,公司账目在专业机构的辅助下做的滴水不漏,依法纳税的话,这钱的确是收不上来,因为这些明星的账本,是“依法”做出来的。

不管你把税负定为多少,你永远只能收到6%,而且还是阳合同的6%。这个钱税务局不要,第三方财务公司要,最后地方税务只能捏着鼻子把税率定的如此之低。但是与此同时,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却征收的热火朝天,把富人的羊毛一剪再剪。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占整个税收的65%,是财政收入的绝对主力,而且美国的个税,还都是由公民自己申报的,可以说是非常神奇了,美国人民素质真的那么高吗?富人心甘情愿把自己一半的收入都拿出去而毫无怨言

当然不是的,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而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美国人民主动缴纳个税,压根不是素质高,而是被制度给逼的。

美国联邦各地税务局每年都会对纳税人进行抽查,覆盖人口大概1%,但是一旦查实没有足额缴纳个税,即便偷税漏税数量很少也会把你罚的倾家荡产,如果数量巨大,还会直接送入监狱。在美国,只有死亡和税收无法被避免,税务局是一个让人闻之变色的单位。

那么问题又来了,美国人不会像中国明星那样开N个公司反复做账吗,是不是他们的智商不够想不到这一点?

不是的,在美国税收之所以难以避免,是因为美国实行的是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也就是每个自然人,向国家报告,你现在有多少财产,然后国家根据你的财产进行征税。

在美国的芝加哥,曾经有个黑帮大佬叫卡冯,黑道做的天衣无缝,人人都知道他是黑帮老大,但是FBI就是拿不到他一点犯法的证据,后来FBI请来税务局帮忙,税务局发现他名下持有很多财富,但是无法和他申报的纳税总额进行匹配,于是直接以偷税漏税罪把卡冯送进了监狱。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向税务局申报你有一亿合法财产,那么你首先要说明你这一亿元是怎么赚来的,然后你要对这一亿元进行纳税,剩下的才是国家承认的你的合法财产。如果你告诉国家,你只有100万的收入,按照100万进行纳税,结果税务员抽查发现你名下有一个亿的财产,那么不好意思,你涉嫌偷税漏税,先补税,然后进监狱反思去吧。

在中国,如果一个普通人突然买了一套豪车或者一套豪宅,那么大家只会羡慕不已,这个人真有本事,英雄不问出处,横财不问来源,能赚钱就是本事大。而在美国,如果一个普通人这么做了,很快就能吸引当地税务局的人登门查账,请问您的豪车和豪宅,是从哪里赚来的钱买的,纳税了吗?如果无法提供让税务局满意的账本和完税证明,要么以非法所得送进监狱,要么以偷税漏税送进监狱,豪华礼包二选一

按照美国的这套做法,没有一个明星的财产经得起查,甚至没有任何一个富人经得起查,他们名下的财产,和他们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一定是不匹配的。

为什么中国税务局不能查账

美国税务局的这个做法很简单啊,对个人进行挨个查账就是了,谁不会啊。你想有5500万的合法财产,你就必须申报一个亿的合法收入,然后缴纳4500万的税收,如果不这么做,一查一个准,跑都跑不掉。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为什么中国不这么做呢,很简单,中国没有个人申报制度,在中国,别说查清一个人名下到底有多少现金,你连他在全国有多少套房子都搞不清,全国地产联网说了那么多年,到现在还没彻底推行。

如果税务局连一个人名下有多少现金和房产都搞不清楚,他怎么查账。但是查清一个人名下的财产很难吗?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了,所以一点都不难。严格来说,输入身份证点一下鼠标,国家机关就能瞬间查清一个人名下所有的资产了。

那为什么到现在连地产联网都推不动呢,这个就属于不能谈的领域了,反正个人资产全面公开这个是很忌讳的话题,几十年内看不到落地的希望。

中国目前就这个现状,你查不清一个人的名下财产,所以不能依据个人财产来查,只能依据公司账目来查。公司账目显示明星没有个人工资,那就没有个人所得税,公司账目显示本公司是亏损的,那就没有企业所得税。做账方法千千万,财税专业机构能帮你做的滴水不漏

至于这些明星为什么个个名下都有几十亿的资产,那我怎么知道,反正我的账目是清清白白的,你爱问谁问谁去,你税务局征税也要依法征税吧,得有纳税依据吧,不能说你猜我赚大钱了,就硬要我缴多少多少税吧。

以前按照45%执行个人所得税,明星们最终只按照6%纳税,而且还分阴阳合同,1000万的明面合同拿出来纳税,5000万的阴合同直接走现金。现在按照35%执行个人所得税,除了第一波的补缴是结结实实跑不掉的之外,很快就会回归原样,依然还是按照6%纳税,只不过是用眼花缭乱的财税技巧实现的而已。而那些只能拿死工资的,不好意思,该多少个人所得税,就多少个人所得税,一分钱跑不掉

我想,这大概就是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薪税,而且总额极少,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富人缴纳,并且占据财政收入65%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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