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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江西汪氏”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江西汪氏”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调查近年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汪氏)数次在官网及网络销售平台发

原标题:“江西汪氏”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调查

近年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汪氏)数次在官网及网络销售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遭多次行政处罚。今年,江西汪氏又再次被举报多个广告违法。目前,记者从南昌市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江西汪氏”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区分局立案调查。

“最高性价比”为禁用语

3月15日,李贝(化名)在浏览江西汪氏官网发现,该公司多个产品的广告语存在虚假宣传。

同时,李贝还发现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紫银装)使用了“最高性价比独享专款”的广告宣传语,明显违反新《广告法》第九条第3款规定:禁止使用‘最高级’等用语。

除此之外,汪氏牌蜂胶软胶囊并未取得2018年有效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之后,记者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了解到,这一产品并未有审批记录。

举报之后,李贝又在某购物网站的“汪氏食品旗舰店”主页陆续发现了多处虚假广告宣传。

江西汪氏遭多次行政处罚

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的广告在江西汪氏早就成了“家常便饭”。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江西汪氏数次发布虚假广告遭多次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4月2日,因160克瓶装油菜花粉虚假宣传被新建区(原新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2016年6月1日,某购物网站汪氏食品旗舰店465克瓶装汪氏洋槐蜜广告虚假宣传,再次被罚3万元。2017年10月26日,某购物网站汪氏食品旗舰店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名义进行广告宣传;2017年12月9日,江西汪氏官网28件商品虚假夸大功效宣传,被新建区市监局于2018年2月6日一并处罚5万元。

“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名义做宣传以及官网28件商品虚假夸大功效宣传,两个违法案件一并处罚5万元,会不会太轻了。”李贝表示质疑。

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胡宪辉告诉记者,已撤销对江西汪氏5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案件不构成“从轻原则”,将重新做出处罚决定。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江西汪氏虚假宣传铺天盖地,屡禁不止。”还有业内人士称,虚假广告违法成本低,更多的是行政处罚,对广告法中“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往往没有落到实处。“他们赚得比罚得多得多,所以肆无忌惮。”

涉嫌虚假广告罪 被立案调查

就李贝反映的情况,3月,南昌市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商广科介入调查。

胡宪辉告诉记者,江西汪氏曾因广告违法多次被罚。在调查取证期间,又接到举报,反映江西汪氏在某购物网站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由于案件复杂,同时鉴于江西汪氏在两年内利用广告虚假宣传,已经受到两次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规,经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案件一并移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区分局调查处理。据了解,江西汪氏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随后,记者通过商广科胡宪辉联系上“江西汪氏”的罗娟,但其以培训为由拒绝采访。而后,记者来到位于新建区工业大道上的“江西汪氏”,大门紧闭,附近居民说里面在装修。(记者 万思 实习生宋琪

(责编:罗娜、毛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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