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沈购房者参保缴费证明可自助打印
8月8日,是沈阳商品住房限购扩大至全市范围的第三天,沈阳市相关部门就限购套数,严查捂盘惜售、价格欺诈等限购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此次限购只针对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不在限购范围内。沈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指在沈阳本市内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住房和已经办理合同备案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套数之和。
无房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沈阳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目前,沈阳市人社局已增设《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2年参保缴费证明》自助打印功能,参保人员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ysb.gov.cn)打印,也可以持二代身份证到各分局办事大厅自助机打印。
沈阳市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通过预售价格指导后的10日内一次性申报预售许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楼盘销控表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按照解读,沈阳市将不定期对全市在售楼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开发企业未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以及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责编:汤龙、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