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昨日,河北省2014年工资指导线发布,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上中下线分别为22%、14%、6%,为企业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提供参考。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上线(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
河北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线(基准线)为14%、上线(预警线)为22%、下线为6%。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公布工资指导线,河北省基准线14%仅低于河南和新疆的15%,与江西省持平,高于北京、天津、山东等其他省市。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并非强制标准,但各企业还是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工资指导线制定本单位具体工资增长方案,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及数额,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送相应人社部门备案,并纳入企业考核指标。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年薪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
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通报制度,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