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逐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除1市和8县尚未建起政府办中医院,其他市、县均有一所政府办中医院。目前,全省共有中医院167所,其中三级甲等中医院23所、公立中医院72所。全省还有中医门诊部93个、中医诊所1950个。
按照省政府印发《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要求,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每个市设置1家市办中医类医院、每个县(市)设置1家县办中医类医院。
近年,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做总召集人的“辽宁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完善相关政策,大力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取得了突出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我省还积极推动社会办中医院。沈阳市和鞍山市被国家选为社会办中医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两年,两市市政府分别下发文件,协调多部门共同推进。沈阳市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的通知》,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鞍山市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鞍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政策保障。
为确保中医诊所备案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底,我省举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培训班,要求各县区积极落实备案工作。截至2017年底,沈阳市共有社会办中医类医院32所,社会办中医床位数达到3084张,占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的36%;社会办中医类门诊部43个,中医诊所338个。鞍山市共有各类社会办中医类医院10家,社会办中医床位数达到1165张,占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的24.5%;社会办中医门诊部22个,中医诊所198个。
目前我省获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医疗机构有12家,获省级称号的有4家,省级建设单位14家。
另外,在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方面,2017年,我省成立了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承办的辽宁省中医医疗、中药和中医护理质量控制中心。2018年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医质量控制工作检查的通知》,责成省中医医疗、中药和中医护理质控中心按照相关专业质控指标、标准,于上半年和年底集中开展两次全省中医质控工作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2018年省、市政府卫生与健康工作目标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