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辽宁 » 正文

全球报道:可凭购房手续落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沈阳昨出二手房新政:房证未下可凭购房手续落户在沈阳买了二手房,如果不动产权证暂未办下来,却着急办理落户,咋办?今
原标题:沈阳昨出二手房新政:房证未下可凭购房手续落户

在沈阳买了二手房,如果不动产权证暂未办下来,却着急办理落户,咋办?今起,不动产权证未到手的市民不必再担忧了,可凭购房手续直接办理落户了!

8月9日,沈阳市公安局再次出台户籍新政,针对我市部分户籍居民由于子女入学等原因购买二手房急于办理落户,但房屋不动产权证暂时未办理下来而无法迁移户口的问题。

沈阳公安户政部门介绍,根据原有政策,在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前,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此次沈阳公安从便民利民、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的实际出发,决定对我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房落户政策进行调整:

在原有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放开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限制,购买二手房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我市户籍居民,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购房大发票(《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房产交易申报表》和《房地产登记受理凭证》等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责编:汤龙、孝媛)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