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河南设立科创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最高补助5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河南设立科创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最高补助500万8月9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

原标题:河南设立科创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最高补助500万

8月9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出省财政统筹整合基本科研业务费、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科技研究开发与服务平台专项、科技应用推广专项等资金,设立了省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期限为2018-2022年。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河南省内开展稳定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科技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单位。

| 3大支持方向,郑洛新自创区国家级科研平台一次性补助500万

《办法》提出,专项资金以跨部门、跨阶段的公共事务为支持重点,用于科技创新体系中稳定性科研经费、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科技应用推广与转化、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及其他省级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向:

1. 稳定科研经费。对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的基本研发和平台运行稳定经费,省属科研院所青年科研人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

2. 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主要支持和引导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其中:对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依托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00万元);对考核或评估优秀、良好的平台给予稳定支持或一定奖补支持。

3. 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科技活动支出等。

| 3项支出范围,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办法》指出,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3项:科研经费支出,科技应用推广、服务、活动等支出,符合要求的其他支出。

《办法》明确提到,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责编:尚明桢、黄莎)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