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云南 » 正文

全球报道:7名村组干部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7名村组干部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我们小组集体资金10万元终于追回来了!”近日,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

原标题:7名村组干部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

“我们小组集体资金10万元终于追回来了!”近日,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的村民们高兴极了,将这一好消息奔走相告!

2018年6月,景谷县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组长陶某某和会计陶某某从2016年8月1日至今各自占用周放村民小组采石厂租赁费5万元,共计10万元”的问题线索,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景谷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按照巡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的原则,迅速派出第六纪检监察室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涉案对象辩称他们和小组上写过借条,村民们都知道。而事实上他们长期占用集体资金不归还,村民们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办案人员说。

在核实过程中,核查组向小组长和会计两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两人逐渐认识到这次不能再“任性”了。两人主动将资金归还了集体。

“村委干部、小组干部都是群众选举的。过去,由于有的村干部、小组干部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即使接到群众举报其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我们还是会拿他们没办法,震慑手段有限,往往是有心无力,起不到好的惩处效果。现在,监察法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本身就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这些小组干部再也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智兰说。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面对监督对象数量“扩容”,景谷县纪委监委积极宣传宪法、监察法,将监察对象、监察范围等公之于众,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向监察对象传递正风反腐不松劲的决心。在执纪监督监察上,找准定位,紧盯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将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办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据统计,已有7名村组干部先后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王丽松) “我们小组集体资金10万元终于追回来了!”近日,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的村民们高兴极了,将这一好消息奔走相告!

2018年6月,景谷县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组长陶某某和会计陶某某从2016年8月1日至今各自占用周放村民小组采石厂租赁费5万元,共计10万元”的问题线索,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景谷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按照巡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的原则,迅速派出第六纪检监察室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涉案对象辩称他们和小组上写过借条,村民们都知道。而事实上他们长期占用集体资金不归还,村民们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办案人员说。

在核实过程中,核查组向小组长和会计两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两人逐渐认识到这次不能再“任性”了。两人主动将资金归还了集体。

“村委干部、小组干部都是群众选举的。过去,由于有的村干部、小组干部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即使接到群众举报其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我们还是会拿他们没办法,震慑手段有限,往往是有心无力,起不到好的惩处效果。现在,监察法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本身就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这些小组干部再也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智兰说。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面对监督对象数量“扩容”,景谷县纪委监委积极宣传宪法、监察法,将监察对象、监察范围等公之于众,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向监察对象传递正风反腐不松劲的决心。在执纪监督监察上,找准定位,紧盯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将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办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据统计,已有7名村组干部先后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

(责编:徐前、朱红霞)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