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量购买无中文标识的商品,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购买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利用商家害怕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心理,对商家进行敲诈。记者获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深圳结群作案的“职业索赔人”犯罪团伙。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2017年10月,章某在罗湖区文锦大厦一酒楼上班时,一名顾客委托其代买汕头市南澳镇生产的自制海马酒。同年11月13日,顾客到店里取货并刷卡支付。后再次委托章某代买20瓶海马酒,并在酒到货后刷卡支付,两次购买酒货款合计17280元。2017年11月27日,顾客向章某发送一张其已向监管部门举报该酒楼违法行为的网站截图,同时向该酒楼负责人索赔10万元,并称给钱就取消举报。由于不堪侵扰,2月20日,章某向罗湖公安分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后立案侦查。同时,深圳市市场稽查局通对全市数万宗举报投诉分析、排查,运用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手段,初步排查出10条有高度敲诈勒索嫌疑的线索,并据此锁定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深圳多个区域结群作案的“职业索赔人”团伙。
调查发现,该团伙从深圳一些烟酒商行、酒楼、超市大批量购买无中文标识的洋酒、红酒、奶粉、巧克力等商品,对商家进行敲诈。一旦勒索成功,他们便会以无法提供证据材料为名撤销投诉举报。
今年3月,市市场稽査局与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执法,一举捣毁以李某等6人为主的“职业索赔人”团伙。目前,罗湖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该团伙以李某为主,伙同其他5人一起进行敲诈勒索,且文化程度均不高,如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只有小学文化。该团伙在食品举报投诉领域浸淫多年,对相关法律政策法规研究深入,如对商家的敲诈勒索金额从不超越法规规定的10倍赔偿金额,并对行政机关举报投诉程序了如指掌。
执法人员介绍,该团伙以敲诈营利为目的,大肆知假买假索要高额赔款,且还设计套路让商家入局,转而进行敲诈勒索。《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本是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消费权益的武器,而该团伙以敲诈营利为目的,将法规视作开展敲诈勒索的作恶工具。该团伙索偿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说明等微小瑕疵方面,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假冒伪劣产品。(记者 何泳 通讯员 张骊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