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就是为了让在家养老的老人就近能享受到专业的养老服务。8月12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试点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在未建有照料服务中心的老旧社区,加快推进以照料中心为主要平台的社区养老服务,缓解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2018年底前,“社会办照料中心”,各区要开展2个试点。经年度评估合格后,对于“社会办照料中心”最高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
据介绍,天津人口老龄化程度超全国平均值,在上海、北京之后,位列全国第三。在天津246万老人当中,有97%的老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可想而知。为此,按照“社会力量兴办、政府鼓励扶持、属地管理监督、运营效果评估”的原则,我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目前,先按照试点先行的方式推进这项工作。
■ 开办条件
“社会办照料中心”要具备以下条件:由依法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含养老机构)和企业开办;在未建有照料中心的社区开办;在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前提下,可利用自有或租赁房屋开办,建筑总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设置在一楼或配有电梯的任一楼层,并进行内部无障碍设施改造;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 扶持政策
“社会办照料中心”经年度评估合格后,按照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每年40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给予运营补贴,每个试点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市财政给予各区50%转移支付补助,并参照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责任险价格标准的70%,将“社会办照料中心”床位纳入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保险范围。
社会力量若想申请社会办照料中心项目,可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 服务功能
“社会办照料中心”应开展以下主要服务:一、日间托养,重点为轻度失能、空巢和生活不便等老年人开展“白天入托,晚上回家”日间托养服务;二、膳食供应,可选择由第三方配送,或自主膳食加工配制,为老年人开展就餐、配餐、送餐等助餐服务;三、生活照料,可选择性地为老年人开展家政、理发、修脚、助浴等服务,也可为老年人提供代办、代缴、代购等服务,有条件的也可开展康复、护理、助医等服务。在开展以上三项服务的基础上,“社会办照料中心”也可根据当地老年人的需求,开展其他为老服务。
服务过程中要做好服务纪录。照料中心90—120平方米的,平均每月服务老年人不少于20人,90人次;面积每递增30平方米,服务老年人递增3人,30人次。(记者 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