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北 » 正文

全球报道:84岁骨折 保外就医遭拒 狱方称会 安排人陪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5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84岁老人两次骨折保外就医遭拒 河北狱方称会安排人陪护在监狱里,84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家属以“生活不能自理”为

原标题:84岁老人两次骨折保外就医遭拒 河北狱方称会安排人陪护

在监狱里,84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家属以“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保外就医,但均被拒绝。

她是河北滦平县的农民,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

“去年母亲腰椎骨骨折,躺在床上不能动。今年监狱又打来电话,说母亲再次骨折,不能动了。”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告诉重案组37号记者,在向狱方咨询能否申请保外就医时,对方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为由拒绝。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回应称,李淑贤经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因其实际状况未达到严重疾病范围,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李楠律师表示,“生活自理”这一概念范围较广,标准也有很大的主观性,各监狱有自由裁定的权力,且不同的监狱处理方式也不太一样。监狱行为不构成违法,但法理不外乎人情,建议适当放宽标准处理。

▲2014年,李淑贤与家人在秦皇岛游玩。受访者供图

老太骨折“翻身都要人帮忙

李淑贤入狱时,已是82岁。

根据河北省承德市中院的终审刑事裁定书,2014年至2016年7月期间,李淑贤因自家山林受损毁未得到补偿,为发泄情绪,多次到非信访场所抛撒上访材料,破坏公共场所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犯罪时已满75周岁且当庭自愿认罪,判决其两年六个月。

和李淑贤一起以寻衅滋事罪获刑的,还有她的三女儿关桂香,被判三年六个月。此前两年,四女儿关桂侠也因同一罪名获刑三年,3人均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2017年5月,李淑贤于狱中突发腰椎骨骨折。关桂侠说,自己6月份得知,当晚被带着去见母亲时,看到母亲躺在床上起不来。“翻身都要人帮忙,走路也得人搀扶。但母亲很要强,坚持不在床上解大便,被人架着解手,其余时间都在躺着。”

2017年11月3日,关桂侠刑满释放,此后多次去监狱会见母亲。据其描述,母亲告诉她,自己每次都是靠平板车推出来,再被搀扶着上二楼见面。但今年6月中旬接见时,母亲称被人用轮椅推出。“母亲哭着说,不要再等她出狱了,让我结婚”。

▲摄于今年六月,家人与李淑贤会见时。受访者供图

今年7月20日,关桂侠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是母亲再次腰椎骨折,急需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便椅等。“我问母亲情况,狱方说是不能动了。我就问能不能保外就医,对方说母亲是寻衅滋事,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能保外就医。

监狱称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

对于“八旬病妪不能保外就医”的质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于13日发布通报称,李淑贤2016年11月1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六个月,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2016年12月16日被送押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2017年5月23日,李淑贤自述腰疼,经监狱医院诊断为自发性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治疗三个月后,病情好转。

2018年7月18日,其又述腰疼,经监狱医院问诊,自述能吃饭、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经CR检查,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李淑贤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此外,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保外就医,除了病情必须符合法定范围,还需要经过保证人资格审查,监狱内部逐级评议、评审、公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等环节。

对话  

“两次申请都被拒绝了”

今日,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告诉重案组37号记者,母亲腰椎骨折后一度卧床起不来,上厕所都需要人搀扶。自己曾两次为母亲申请保外就医,但都被狱方拒绝。接下来自己会继续申请,如果最终还是办不下来,也只能等着母亲刑满释放回家。

重案组37号:你母亲骨折后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情况?

关桂侠:去年6月,母亲骨折十几天后,我听说了就去看她。当时她躺在床上起不来,看了我半天才说,刚开始钻心地疼,后来强点儿,不那么疼了。

她说自己那几天一直躺着,小便都是在床上,吃饭也是。当时起不来,也翻不了身。我们去会见时,还带了两大尼龙袋的尿不湿、湿巾,以及便盆。

重案组37号:此后她的身体情况有好转吗?

关桂侠:她一直腰疼,一个月之后能偶尔下床,被扶着上厕所什么的。到第三个月就能下床,但还是不能顺畅地走路,必须得有人扶着,或者靠着床沿轻轻地挪,也就是从床到门口走几步的距离。

重案组37号:什么时候为母亲申请的保外就医?

关桂侠:想着母亲年龄大了,而且行动不便,再加上我出狱后适应了一段时间,忙着申诉,没有精力定期去探望,就开始写保外就医申请。去年12月份是接见日,当时刚好大厅里面有几个领导,我就把保外就医的申请书递给他们。但监区长说母亲不符合条件,就没有接(申请书)。

重案组37号:会见时母亲的状态怎么样?

关桂侠:当时状态还可以,看出来有点疲惫,但没有悲伤的情绪。她问了问家里的情况,说是想家,自己在监狱里面什么都好,不让我们担心。但今年6月份再次见面时,感觉就不太一样了,一看到我就哭。她手扶着腰,脸色也比较差,感觉状态不是很好,像是硬挺着。以前我跟她说自己处了个对象,等她出来了能看看,但母亲这次就说让我赶紧结婚,别等她了。

重案组37号: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关桂侠:会继续申请为母亲办理保外就医,如果最终还是办不下来,就只能等着她刑满释放回家。

焦点1  

老人的生活能否自理?

李淑贤家属提供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显示,其年迈体衰多病,且在服刑期间腰椎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人照顾。

▲图为李淑贤家人为其提交的保外就医申请书。受访者供图

今日,重案组37号记者致电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一名庞姓工作人员表示,经向监狱和相关部门证实,李淑贤目前的确可以自理。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33条,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年老体弱,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此外,“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对此,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规定提到的五项内容中,李淑贤都可以达到。

“通常理解的生活自理,指的是当事人能够自主地吃饭、洗漱等,生活中的基本活动不需要被人帮助。”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李楠律师表示,84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骨折,身体出现严重疾病,致生活出现不便。

但她也指出,“生活自理”这一概念范围较广,标准也有很大的主观性,各监狱有自由裁定的权力,且不同的监狱处理方式也不太一样。

焦点2  

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申请条件?

李淑贤家属提供的申请书显示,其年迈体衰且患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等,因此申请监狱批准为其办理保外就医。

李楠律师介绍,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年老多病、生活难以自理、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申请。从目前报道来看,李淑贤是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另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罪犯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具备条件,监狱为其办理也是违法的。”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因李淑贤年事已高,监狱在对其生活起居上,也会给与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比如陪护等。

对此李楠律师表示,目前监狱在办理保外就医方面不存在违规的情况,因此不构成违法,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李淑贤虽然被定罪,但也应综合其他因素,考虑其腰椎骨折、走不了路且疾病并非自残自伤造成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进行更为人道的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