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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8月15日,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召开协调推进会,就推进水资

原标题: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8月15日,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召开协调推进会,就推进水资源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创新密切配合和支持机制,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工作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处于长江上游,云南段出口断面平均径流量约占长江总水量的15%,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对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意义重大。

下一步工作中,各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担当,推进督查问责落实,加强涉水领域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深入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同时,全力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牛栏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在推进河湖综合整治方面,我省将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九大高原湖泊主要入湖河流、流经城镇河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河湖以及设立州(市)、县级以上河长的河湖库渠为重点,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省检察院近日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决定于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长江流域云南段所涉及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智能作用,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同时,检察院、法院、河长办、水利、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将增强联席会议、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调研培训等机制的实效,形成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法治化治理工作合力,为建设美丽云南保驾护航。(记者 尹瑞峰)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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