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经财政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和水资源专项债券。这是专项债券发行试点以来,全国首次发行区域融合发展领域、水资源领域专项债券。
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额341.9亿元,期限为5年,中标利率为3.71%。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本次粤港澳大湾区债券的成功发行意义重大,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显著。一是债券主动对接国家顶层战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财政金融资源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准对接,为便利境内外投资者特别是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共享发展成果发挥了示范效应。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债券是全国首只集合多个地市发行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债碎片化问题,341.9亿元的额度是广东省政府单只规模最大债券,也是地方债单只规模最大债券之一。三是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对应5个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地市(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财政经济实力雄厚,发债筹集资金投向67个土储项目,预期收益充裕,偿付能力极强。
本次水资源专项债券发行额10亿元,期限为10年,中标利率为3.96%。作为全国首只水资源专项债券,本次水资源专项债券是广东省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项目收益债”的生动实践,是广东省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的重要创新试点。本次水资源专项债券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广东最大水利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以项目水费收入作为债务偿还来源,项目周期内的现金流收入稳定充裕,能够完全覆盖还本付息需要,信用评级为最高等级AAA级。工程建成后将实现从西江向珠三角东部地区引水,解决广州、深圳、东莞生活生产缺水问题,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顺德、番禺等地提供应急备用水源,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近年,省财政厅在财政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严格发行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发行改革,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地方债发行创新改革工作提供新鲜经验:2014年,广东省出具了中国地方债历史上第一份信用评级报告;2017年广东省发行全国首只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63亿元;本次集合发行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41.9亿元,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创新试点,意义重大。(记者/肖文舸 谢庆裕 郭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