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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青海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青海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收费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根据国家发

原标题:青海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收费

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近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以确保各项措施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此次清理中,我省首先取消了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了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移表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同时,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取消临时接电费等各项政策,并要求电网企业将并网自备电厂名单、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等上报。

此外,我省还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明确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在转供电环节发生的电损、公用电等合理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通过物业服务费进行回收,物业公司不得再向业主分摊此费用。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价格标准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目录销售电价。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要加快电能表直抄到户改造进度,尽快实现直接供电。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电价标准,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

电力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行为,将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责编:王红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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