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库区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不到位
8月15日,宁夏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组分3个小组,重点对吴忠市大气、水污染防治及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先后到青铜峡库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峡门滩养殖厂、青水股份矿山分厂、九泉沟采石厂、黄河水电化工有限公司、中宁渠口农场、中宁宁安镇隆鑫达农业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督查组认为,保护区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清理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不到位问题。其中,位于库区保护区缓冲区的渠口农场枸杞地,整治措施应纳入退耕还湿,再逐步退出,现场地上建筑物未拆除清理,生态修复未开展。位于库区保护区实验区的中宁宁安镇隆鑫达农业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2017年底建成,地上建筑物已拆除,现场剩余建筑材料未清理,生态修复未完成。位于库区保护区实验区的青水股份矿山分厂开采区,占保护区实验区部分已停止开采,正在进行部分区域平整修复、复绿,督查组要求要严格加强监管,禁止在保护区内开采,并做好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环境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并加快整治修复进度。
在检查气、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时,督查组发现,有的企业存在燃煤锅炉基础调查工作不扎实,实际淘汰情况与任务清单有出入,个别污水处理厂设备正在调试中,存在瞬时超标情况,发电企业渣场管理不规范,存在防风抑尘措施做得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吴忠市环保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记者 杨之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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