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传标语进村 扶贫纪律入心——江西省开展扶贫纪律宣传进乡村纪实
谁贪扶贫款,必砸自己碗”“若贪扶贫钱,难过平安年”“扶贫脱贫要公平,优亲厚友绝不行”“12388,扶贫举报就找他”……在我省各地乡镇街道、村委会及群众聚集地,类似这样倡导廉洁扶贫的警示性标语随处可见。
正在鹅湖镇凤来村检查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的铅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登勇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自去年9月开展扶贫纪律宣传进乡村以来,全县实现了扶贫纪律教育乡村全覆盖,起到了明显的提醒、警示和震慑作用。”
“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注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采取切实措施,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强化扶贫纪律宣传的目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示在前、教育在先,起到道德教化作用,不搞不教而诛。
我省把扶贫纪律宣传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开设“脱贫攻坚纪委在行动”专栏,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征集了上千条扶贫纪律宣传标语,并从中遴选出20条推荐给基层使用。同时,我省还在基层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办公场所做到“三个有”,即有一块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专栏、有一条扶贫纪律宣传标语、有一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举报信箱。
在丰城市拖船镇采访时,记者看到,张贴在镇政府门口的宣传专栏,既有上级关于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的要求、监督的主要内容,还有举报方式和受理单位等相关内容。如写明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不严、干部作风不实等。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卡通漫画、宣传册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扶贫工作要求和扶贫纪律规定:赣州市纪委开展“纪检干部基层行、扶贫监督零距离”宣传月,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宜春市纪委充分发挥铜鼓县“全国漫画之乡”优势,将扶贫政策、扶贫纪律融入漫画创作,让扶贫纪律宣传更加鲜活生动。
“这些贴在村组屋场的扶贫纪律宣传标语和监督执纪问责专栏非常醒目,时刻提醒我们镇村干部,要把扶贫资金切实用在贫困群众身上,一分一厘都不能乱动,动了就会被追责和查处。”抚州市南丰县市山镇耀里村党支部书记曾广北说。
“看到这种扶贫宣传声势我怕了”
“与其每天惶惶不可终日,倒不如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7月10日,兴国县龙口镇留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志梁向记者谈起他将违规套取的扶贫资金上缴镇纪委一事,显得满脸轻松,“没有了思想包袱,干起活来全身是劲。”
去年10月,龙口镇开展脱贫攻坚户户通水泥路项目,该村可获补助资金36.8万元。刘志梁利用职务之便,编造了一套虚假资料,违规套取扶贫补助工程款8300元。正当他为自己的“精明”暗自窃喜时,一场声势浩大的扶贫纪律宣传在他身边展开。
“这些扶贫纪律宣传标语就贴在村委大门口,我每天来来往往地要看好多遍,看到这种扶贫宣传声势我怕了。”刘志梁说,今年2月2日,他鼓起勇气,主动将8300元违纪款上缴镇纪委。
无独有偶。去年12月5日,该县长冈乡纪委书记肖燚娜接到长冈村一名村干部打来的电话,说他看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专栏后,才知道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方面的违纪问题,要交代他在2016年通过编造虚假资料获得产业补助资金6000元的问题。第二天,这名村干部便把6000元违纪款交到乡纪委。
据悉,去年9月至今,兴国县共有33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18.5万元。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已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0124个,处理14249人,监督执纪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9.7%、17.8%、1.5%、1%;严肃问责失职失责党委(党组)1033个、纪委(纪检组)92个和党员干部4251人;通报典型问题4283起7333人。
“没想到我反映的事这么快就解决了”
“12388的同志吗,我的补助款拿到了,没想到我反映的事这么快就解决了,谢谢你们……”
5月10日,石城县丰山乡沿沙村村民张明生等13户村民收到乡纪委工作人员送来的56070元退耕还林补助款后,立刻将这一消息告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同志。
原来,在外务工的张明生返村办事,看到镇上和村里挂的“12388”信访举报电话及乡镇纪委的举报电话。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张金水违规侵占退耕还林补助款一事。
接到举报后,石城县纪委监委与丰山乡纪委组成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前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调取相关资料,另一路人员到该村村委及张明生等人家中了解情况。
经查,2002年至2016年间,张金水从县财政局先后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56070元,分别打入其妻子、儿子及儿媳个人账户,未按规定退付给13户农户。
根据调查结果,5月8日,丰山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金水纪律处分,并责令其限期将56070元退回农户。
同样的案件也在上饶市信州区发生。今年1月20日,该区秦峰镇霍村村民郑正福通过“12388”电话,举报该村党支部原书记翁活旺在为他申请住房救助款时索要2000元好处费的问题。
信州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清翁活旺的违纪事实。4月24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翁活旺纪律处分,并责令其将2000元退还。“没想到一个电话要回来2000元,给纪委点个赞。”郑正福开心地说。(李 伟 记者 张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