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天津市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品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重点、措施和具体要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等十余部门将联手开展此次治理行动。
据了解,专项治理从今年8月开始至明年6月结束,分治标和治本两个阶段进行。治标方面的重点是重拳出击、治乱出清,开展出租汽车集中治理“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将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出租”无证运营、拒载、议价不打表、绕道多收费、私改计价器、仿冒套牌、离车揽客、乱停乱放和网约车违规注册、违规派单、违法运营等违法行为,坚决打掉一批违法私改窝点,从严查处一批违法运营车辆和违法驾驶员,彻底清除一批损害天津出租汽车形象的“害群之马”。做到“六个一律”:违法车辆一律依法暂扣;私自改装、仿冒套牌出租汽车的设施一律拆除;违法所得、违法证件一律没收;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妨碍行政执法的一律依法处理。同时通过“声、屏、报、网”,大力营造舆论声势,宣传出租汽车驾驶员优质服务、助人为乐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典型违法事例,弘扬正气,制止歪风。
治本方面的重点是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统筹推进、综合施策,着力破解制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包括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实现出租汽车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加快推进出租汽车区域经营改革、完善重点场站运力保障机制等八项改革措施,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形象彻底转变。另外,在场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周边规划设置出租汽车候客停靠区和即停即离停靠点,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港湾式出租汽车停靠区,让市民乘车方便、快捷、满意。(记者 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