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过教育扶贫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
贫困户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列入脱贫指标
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意见提出,河北省将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为重点地区,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人群,通过教育扶贫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
意见明确,河北省将建立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在县一级建立县(市、区)长、县(市、区)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实现责任到人。同时,公安部门要及时为无户口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常住户口,各级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安置帮教机构要共同帮助本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合适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中途辍学。
意见提出,河北省将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
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为学生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通过班级公告栏、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成绩及排名。各级政府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
为消除因上学远而辍学现象,河北省将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此外,河北省将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地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贫困户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作为脱贫的一项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或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记者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