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人民网哈尔滨8月18日电(邹慧)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乌伊岭林业局翠峰林场出纳员徐红英挪用公款问题。2013年6月,徐红英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由自己保管的森林抚育补贴款、职工工资和代收的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共计30.21万元。挪用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违规获利的152.64元据为己有。2017年5月,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判决徐红英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没收违规获利资金。2018年4月,徐红英受到降低工资等级处分。
带岭林业局大青川林场社区主任陈德信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陈德信在负责本辖区低保人员资格复核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对有固定工作、不符合低保办理条件的亲属李某、杨某进行低保资格复核,致使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3万元。2018年4月,陈德信受到警告处分,由民政部门对违规发放低保金进行收缴。
新青林业局水源林场街长刘芳云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06年至2017年,刘芳云在明知水源林场15户居民拥有耕地的情况下,违规出具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等虚假证明材料,致使不符条件的15户居民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8.81万元。2018年4月,刘芳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民政部门对违规发放低保金进行收缴。
乌马河区长征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曹晓华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6年,曹晓华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办理社保的居民违规收取复印费共计4656元,全部用作本单位办公经费使用。2018年1月,曹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营区民政局副局长刘英辉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2月,刘英辉主持五营区民政局工作期间,在接到市审计局关于29名人员涉嫌违规享受低保的《移送处理书》后,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动态核查,仅凭低保人员单方出具的说明材料和口述作为调查处理依据,致使上述人员在有工商登记、车辆信息、住房公积金以及拥有房产的情况下,继续违规享受低保待遇。2014年5月至2017年11月,上述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共违规领取低保金8万元。2018年5月,刘英辉受到警告处分,由民政部门对违规发放低保金进行收缴。
美溪林业局对青山经营所人事员郭荣艳挪用公款问题。2013年9月至10月,郭荣艳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由自己保管的2013年度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63.56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违规获利的346.7元据为己有。2017年8月,美溪区人民法院判决郭荣艳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没收违规获利资金。郭荣艳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工资等级处分,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营区前丰林场民政助理李凤芝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李凤芝没有严格执行低保人员入户调查核查程序,致使前丰林场居民崔某、张某在有工作,不符合低保办理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2万元。2018年5月,李凤芝受到警告处分,由民政部门对违规发放低保金进行收缴。
红星区红星中学教师孙占芹违规有偿补课问题。2017年11月,孙占芹为红星中学初三学生安某补习语文课,并收取安某补课费300元。2018年3月,孙占芹在红星区星尚小区为安某、刘某两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被检查组当场发现。2018年4月,孙占芹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红星区红星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魏景颖因监管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