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昆明书法界颇有知名度的书法名家,谁又会想到,在其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罪恶的心。
11岁的小女孩囡囡报名参加了他开设的书法兴趣班,不料,王老师却以招收徒弟要“摸骨”为名,将囡囡带到一个单独的教室内实施了猥亵。官渡法院判决王老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以“摸骨”之名猥亵
为培养女儿兴趣爱好,囡囡的父母给她报名参加了书法培训。
今年1月20日15时许,11岁的囡囡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区内王老师开设的培训学校学书法时,王老师以招收徒弟要“摸骨”为名,将囡囡带到一个单独的教室内实施了猥亵,并在事后嘱咐囡囡不要告诉家长。
当晚,囡囡回家后将遭遇告诉父亲,随后囡囡的家人报了警。经鉴定,在囡囡内裤上检出王老师的精斑。
据了解,涉案的王老师是一个在昆明书法界颇有知名度的书法名家,1975年生,贵州毕节人,家有妻儿。他不仅自己创办了书法培训班,还在多家中小学校担任辅导老师,甚至常为各种企事业单位进行书法培训、题词授字。
囡囡的父母也正是冲着他的知名度才将囡囡送来这里学习的。其书法培训学校收取的数十名学生中以未成年的中、小学生为主。
谁又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位颇具名望的书法老师,在其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罪恶的心。
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老师被抓获后,拒不认罪,一直辩解其只是想收囡囡为徒弟,根据玄学需要对她摸骨,以确认孩子是否具有学习书法的天赋。
但当侦查人员将鉴定结论摆在他的面前时,王老师又改口称自己只是在教室内进行了手淫,是孩子无意坐下时沾染。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王老师这才表示认罪悔罪。其辩护律师还带来了他平时研究的玄学、摸骨等方面的书籍,以证明被告人并没有说假话。还当庭提供了被告人的多份聘用证明、获奖证书等资料,以证明他是个在业内较有分量的书法家,为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说:如果法庭能从轻处罚,他会继续为教育事业作贡献的。
公诉机关认为,正是因为王老师系一名老师,能够最轻易地接触到广大学生,为人师表应有更高的道德标准。也因此,其犯罪行为才更为可耻,更加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今年7月16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老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提醒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该案中,王老师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惩处,需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通过这个案例,也给大家一些启示,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需要更加谨慎,即使是所谓“名师”也不能轻易放松警惕,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性防范教育,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保护每一个孩子都能远离侵害,健康成长。
记者 陈洁 熊波 实习生 徐玲 曾欣 胡宛墨 通讯员 李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