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河道管理局副局长,却在相关部门的行动前多次泄露信息,导致非法采砂的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打击。8 月21 日下午,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市淮河河道管理局原副局长汪琳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案件。
昨天,汪琳在庭审现场表示认罪悔罪。
行动前频频通风报信
公诉机关指控,个体经营户汪某(另案处理)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淮河水域潘集区段禁采区多次非法采砂。在此期间,汪琳作为淮南市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在省市两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打击非法采砂行动中,利用掌握的信息,为汪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执法检查。
起诉书显示,汪琳分别在2017 年上半年、八九月份以及年底,先后三次向汪某通风报信;2018 年4 月,在淮南市组织的扫黑除恶行动中,汪琳再次将行动信息透露给汪某。汪某每次接到汪琳的信息后,都通过拆除采砂设备、隐蔽采砂船等方式躲避检查,使得其自2017 年以来一直进行非法采砂活动而没有被打击处理过。
在任时多次收钱收卡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还指控,汪琳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行政处罚、介绍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5.9万元。
汪某长期从事非法采砂活动,为了得到“关照”,分别于2017 年春节前送给汪琳1 万元现金;同年三四月份送给汪琳2 万元现金;中秋节前送给汪琳5 万元现金;2018年春节前送给汪琳2 万元现金,共计10 万元。汪琳先后数次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相关信息告知汪某,使其逃避打击处罚。
此外,某建筑公司采砂项目经理张某,为了能在采砂中违规增加船只且延长作业时间,于2017 年中秋节期间送给汪琳价值1 万元的购物卡。汪琳利用职权,帮助张某所在公司违规增加同时采砂的船只数量,并延长采砂作业时间;陶某为了能和汪琳“处好关系”,以便其朋友在以后的非法采砂活动中能得到“关照”,分别于2017 年春节前送给汪琳0.2 万元购物卡,中秋节前送给汪琳0.2 万元购物卡;陈某为了朋友被扣的非法采砂船能够减少处罚,向汪琳请托。汪琳利用职权将三艘非法采砂船按照二艘进行处罚,事后陈某为了表示感谢,2018 年四五月份,送给汪琳价值1 万元的购物卡……
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
公诉机关认为,汪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身为查处非法采砂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通风报信,使违法者逃避处罚,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汪琳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称自己没有经得起诱惑,导致违法犯罪;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理,让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当天庭审结束,未进行当庭宣判。(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