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新六产”是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版”,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的集中体现。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山东省将重点围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重构”,以及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四型发展”,下好农业“新六产”发展这个“先手棋”,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是乡村振兴“1+1+5+N”政策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5个工作方案印发后的首个农业产业重大专项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
当前,山东农业已进入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重要发展阶段,良好的农业产业化基础、有利的政策环境等让农业“新六产”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同时,山东农业也存在农村产业体系处于中低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度不强,农产品成本“地板”与价格“天花板”带来双重挤压等难题。总体看,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规划》,到2022年,山东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之比达到3.8∶1,乡村旅游消费达到530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400元。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全面发展,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科学分析全省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山东将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主攻方向、融合模式及主导产业。坚持终端、体验、循环、智慧“四型发展”主攻方向和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等六类融合发展主导模式,积极推动错位发展、协同联动,着力提升全省农业“新六产”整体发展水平。
发展农业“新六产”的重点任务方面,山东将在促进农林牧渔高质量发展、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6个方面聚焦发力。《规划》提出,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促进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有机融合,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功能互补和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片区集中,构建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农民全程参与农业“新六产”发展,形成风险共担、互惠互赢的利益共同体。(王川 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