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结束的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该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一次性废止如此多部地方性法规,这在哈尔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史上尚属首次。
市人大常委会“立改废释”多措并举,以适应社会事业发展进程,顺应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及时让过时法规“退市”,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准确掌握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去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决定对我市现行62部地方性法规(现行法规数量统计截至2017年4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62部法规对应的31家实施主体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本委涉及的法规提出了评估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经过查找对照126部上位法,与31家实施主体逐一座谈、沟通,从合法性、适用性角度对62部法规进行了逐一研究,最终提出废止《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11部法规的建议,并与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实施主体达成一致。
随后,废止11部法规成为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据介绍,在废止的11部法规中,因主要内容失效需要废止的法规共5部,因主要内容被上位法覆盖需要废止的法规共4部,因主要内容与现实不符需要废止的法规共两部。
其中,《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1998年施行。2015年国家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黑龙江省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我市条例在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收益分配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等方面与上位法不一致,条例相关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自1996年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但随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不断修改,有关城市土地的转让、规划审批、开发交易等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条例关于土地转让和规划审批部分内容被上位法涵盖,关于房屋交易内容在《物权法》《合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因此,条例已失去存在的必要。
《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制定于2004年。2012年我市文化广电体制改革将局、台分设,2013年又将台、网分设。2014年,条例的主要调整对象哈尔滨市有线电视(元申广电网络公司)归属黑龙江省龙江网络公司,我市对其不再具有管辖权。鉴于条例规范的主要内容已与现实工作不符,将予以废止。(尹明)
废止的十一部地方性法规
因主要内容失效需要废止的法规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哈尔滨市统计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哈尔滨市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法律授助条例》
因主要内容被上位法覆盖需要废止的法规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条例》
因主要内容与现实不符需要废止的法规
《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