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法治 » 正文

全球报道:碾死一只鸡赔180万元 一涉枪涉恶村霸被判刑12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2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碾死一只鸡索赔180万元 一涉枪涉恶“村霸”被判刑12年昨日(8月20日),广东省陆丰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金朝涉嫌寻衅滋

原标题:碾死一只鸡索赔180万元 一涉枪涉恶“村霸”被判刑12年

昨日(8月20日),广东省陆丰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金朝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缴获的枪支、弹药予以没收、销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间,陈金朝在广东省陆丰市湖东镇下埔村内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多次作案并致人受伤。

2015年9月,陈金朝伙同他人,持自制斧头打砸一辆经过村口路段的出租车,对车内乘客进行殴打致伤。之后,陈金朝以路过小汽车碾压死一只鸡为由,向车主蔡某强行索赔180万元,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砸坏车主苹果手机,并持斧头打坏车窗挡风玻璃,用砍刀刺破4个轮胎,持仿六四式手枪和手榴弹威胁车主,造成财产损失及车内一乘客晕厥。

2017年7月,陈某带领湖东镇政府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到村里确认被陈金朝霸占、破坏的耕地,陈金朝驾驶摩托车进行阻挠,并手持花锄将陈某等2人殴打致伤。

2017年11月,公安机关组织对被告人陈金朝进行抓捕,陈金朝手持猎枪与抓捕民警进行对峙,并无视抓捕民警对其的鸣枪示警和劝降而逃跑拒捕。抓捕过程中,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并抓获归案。事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枪支、手雷、子弹若干。在此之前,公安机关先后多次在陈金朝住所缴获仿六四式手枪、猎枪、手雷、子弹等违禁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金朝作为一名典型“村霸”,性质恶劣,影响败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董柳 通讯员黄胜龙、黄晰明、张丽涛报道)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