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
近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每个县至少1所县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普通儿科病区和新生儿病室或病房,并配置满足需要的儿科床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儿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的8-10%。
通知提出,将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省、市级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以及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中央投资支持建设的省市级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项目要加快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完工率达到50%以上,到2019年底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全部完工。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按照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政策,加强儿科基本建设、医疗设备、学科发展等投入。鼓励各市、县(市、区)设置中医类别儿童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
通知要求,加强河北医科大学五年制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宣传力度,并在师资队伍、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每年至少招生30人。2020年前,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继续申报新增儿科学本科专业。根据河北省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将向儿科倾斜,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住院医师500名以上。
为提高儿科诊疗能力,提升儿科服务水平,通知提出,到2020年,省级层面将建设小儿外科、新生儿、儿童重症等3个专业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建设2-3个中医、中西医结合儿科类临床优势专科,建设新生儿、小儿内科、小儿外科、小儿超声等4个专业重点(发展)学科,培养或引进一批具有国内甚至国际影响力的儿科领军人物,建立新生儿、小儿免疫、小儿先心病3个专业研究团队。将依托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立省级、市、县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体系。每个市确定2-3个市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每个县确定1-2个县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依托省儿童医院建设河北省儿科医疗中心,省内中部区域、环京区域、南部区域、东部区域和东北部区域各设置一个儿科医疗中心。鼓励支持省儿童医院争创国家级专科区域中心。
在健全儿科保障机制,激发儿科发展活力方面,通知明确提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在人员招聘时,同级别人才要优先招聘儿科人员。将儿科专业人才纳入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开通绿色通道,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简化招聘程序手续。医疗机构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在绩效考核分配时,要向儿科医务人员倾斜,使其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医务人员的平均水平。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儿科人员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不作硬性规定。(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