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环保厅解除宿州市区域限批
人民网合肥8月24日电(韩畅)因水污染防治不力,2016年,安徽省环保厅对宿州市实行新增水污染排放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限批。时隔两年,宿州市大力提升水污染防治力度,成效显著,日前,这项惩处措施得以解除。
据了解,2016年,宿州市全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安徽省环保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省环保厅暂停审批宿州市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为摘掉水污染“帽子”,宿州市做了一系列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共设立河长1309名。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立市、县、乡级河长公示牌2044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河流联防联控力度。与周边蚌埠、淮北、徐州等市就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进行会商,开展联合监测检查。
2018年4月4日,宿州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申请解除宿州市新增水污染排放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限批。经省政府审定,2017年度,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8月21日,安徽省环保厅下文,宣布解除对宿州市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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