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大的小男孩小云(化名)在官渡区宝丰村一超市门口玩游戏时,被一男子带走……“官渡区6岁男童被拐案”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拐骗儿童罪,男子刘某某被官渡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事件回顾
男孩独自玩游戏 被陌生男子抱走
8月2日,龙师傅像往常一样带着儿子小云出门做生意。小云跑到宝丰村一超市门口打游戏,而龙师傅则骑着三轮车在附近卖水果。
当天下午,龙师傅骑着三轮车绕到超市门口,没见到儿子,以为儿子去找同学玩耍了,并未在意。晚饭时间,儿子还没回家,龙师傅才意识到情况不妙。夫妻俩赶忙出去寻找孩子,一晚无果后才报警。
8月3日凌晨,官渡派出所接市公安局110指令:有市民报警称其6岁孩子在宝丰村某超市旁失踪。接警后,官渡警方立即调查。
官渡警方调取的监控,记录了小云被带走的全过程。监控显示,8月2日13时09分,小云一路跑向超市门口的游戏机。随后,小云向超市老板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10多分钟后,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陌生男子出现。他先在一旁默默观察,接着又带一条狗从小云身边走过。看到几个小孩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男子干脆坐在一旁看。看到小云身边没人,男子开始上前与其套近乎。
过了一会儿,小云被男子抱离游戏机,并顺势到拐角处离开监控画面……
最新进展
涉嫌拐骗儿童罪 男子被批捕
民警以现场监控为起点,根据前后时间的视频监控进行追踪,确定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通过对辖区监控录像和现场周边人员调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保山籍男子刘某某。并初步判定刘某某已带着小云前往保山。8月5日,经警方全力调查,刘某某在保山被抓获。23时左右,民警将小云从保山带回昆明。
“经查,刘某某看到小云独自玩游戏,且确认其父母不在周边后,便以抓乌龟为由将小云带到官渡古镇一宾馆住下,8月3日便带着小云到昆明西部客运站坐车回保山。”承办检察官介绍。
近日,官渡警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将刘某某移送官渡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官渡区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并核实有关证据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主观上具有拐骗故意,实施了将孩子带离监护人的控制范围,据此可认定刘某某实施了拐骗儿童的犯罪事实,已触犯《刑法》第262条之规定,涉嫌拐骗儿童罪。遂决定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批准逮捕刘某某。
检察官释法
男子是否主观上具有拐骗儿童故意?
监控显示,刘某某拉手、摸头、搂抱等行为,孩子没有明显反抗。那么,刘某某是否主观上具有拐骗儿童的故意?
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小云是在父母不在场情况下被刘某某抱走,本案监控录像情况已固定,能显示刘某某实施“拐骗”过程及行径轨迹。刘某某在选定小云为目标后,观察了一段时间便以“套近乎”方式跟小云“玩熟”,随后迅速将小云抱走。
“刘某某从宝丰村将小云带到较远的官渡古镇,可以排除其带孩子去找父母的可能性,之后又买票乘车将孩子从西部客运站带至保山市,未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在外开房住,并在第3天后才在其父劝导下将孩子送到当地派出所。”检察官说,据此,刘某某主观上具有故意,实施了将孩子带离监护人的控制范围,可以认定刘某某实施了拐骗儿童的犯罪事实。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蒋顺顺报道助读
什么是拐骗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62条第一款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