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警方抓获身份证骗贷团伙 多人不知证件被冒用
丢了身份证 莫名背上多笔贷款
来宾警方抓获一个冒用身份证骗贷团伙,破案83起
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身份证被冒用,快查查自己的征信记录
图为团伙的主要嫌疑人莫某。通讯员莫崇贵 摄
身份证丢失,真的不能淡定了。8月24日,来宾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来宾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冒用居民身份证骗取贷款的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破获案件83起。这起案件的破获,会让不少人终于明白为何自己的身份证丢失后,莫名就上了个人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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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上了征信黑名单
2016年11月13日,韦女士到来宾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称她去银行办理贷款时,发现自己被列入个人征信黑名单。后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支行,和一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办事点查询,发现一个名叫黎某箱的女子,多次冒用她的身份证去手机店办理消费贷购买手机,让她背付了多笔从这家金融公司贷到的款项。但实际上,她本人并没有贷款。
接到报案后,城北派出所将案情逐级上报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后,支队立即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来宾支行了解情况。
据银行工作人员反映,近期也有多人到银行反映被冒用身份信息贷款后没有还贷,造成个人征信受损,放贷的多为马上、佰仟等几家消费金融公司,它们都是小额贷款公司。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支队民警深入到这几家公司的来宾办事点了解情况。
这些公司提供的还账信息显示,有23笔贷款经办人相片与申办人身份证相片明显不符,可以确定为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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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通过串并案和作进一步深入调查,警方初步确定骗贷案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并锁定了主要嫌疑人为41岁男子莫某。
2016年11月13日,专案组将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的黎某箱抓获。在审讯过程中,黎某箱交代,是莫某拿别人的身份证给她,让她冒充身份证上的人去手机店办理消费贷的。每成功办理一笔款,莫某就给500元左右的好处费。黎某箱后来被行政拘留。
2017年5月份,莫某及其女朋友鄢某香在来宾市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落网后,莫某只称拿别人的身份证来给黎某箱去办理消费贷,并没有进一步交代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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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业务员内外勾结
此后,办案民警陆续抓获12名涉案人员。据12名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被莫某指派去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办理消费贷的“马仔”。
面对“马仔”的指证,莫某最终承认,他从别处拿到别人丢失或被偷的身份证后,就指派“马仔”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去办理消费贷。
莫某供述,为顺利办到贷款,他勾结了上述几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陈某荃、罗某、石某梅。每次叫“马仔”去办理消费贷之前,他都提前打电话给贷款公司的业务员,让业务员先行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等候。由于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之前跟上述贷款公司都签有协议,所以对业务员很熟悉。“马仔”到店里后,在店主的配合下,业务员让“马仔”冒充身份证上的人签相关贷款协议和拍摄照片,上传信息到贷款公司,公司后台很快就审核通过,并向手机店或电动车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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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并不真正消费
莫某还交代,原本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办理消费贷,本来都是要让消费者先交付一笔首付款的,但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都懂得他们并不是真正购物,而是在骗取贷款,所以也不用交首付款。贷款公司每发放一笔4000元左右的贷款,业务员抽取10-15%的好处费,店主得好处费100元至200元,剩余款项交给莫某派来的“马仔”。“马仔”拿钱回来上交后,“马仔”获好处费500元,剩余的钱全部归莫某所有。
根据莫某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又先后将陈某荃、罗某、石某梅抓获。2018年7月23日,专案组又在维林大道某手机店将店主刘某栋抓获。
目前,该团伙已落网17人,警方已查实83起案件,涉嫌的罪名包括盗用居民身份证、妨害信用卡管理、诈骗等。其中,冒用居民身份证骗取贷款30余起,涉案金额12万元。截至目前,莫某和“马仔”鄢某香、李某日、覃某,以及贷款公司业务员陈某荃已被移送起诉;“马仔”莫某杰、覃某媛、潘某得被依法执行逮捕;贷款业务员罗某、石某梅和手机店主刘某栋等人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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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身份证被冒用
据警方介绍,被冒用身份证的当事人不仅有来宾的,还有柳州和贵港的。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莫某在来宾的吸毒人员圈子里比较有名,他们捡到或偷到身份证,都懂得去找“莫哥”换钱。
警方介绍,他们在办理此案中发现,至今还有很多受害者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被犯罪团伙冒用去办理贷款,呼吁受害者协助警方破案。同时,也建议身份证曾经丢失的当事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地的支行查询下自己的个人征信情况,看是否被人冒用身份证贷款。
有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犯罪团伙之所以操作得逞,跟贷款公司的把关不严或者存在漏洞有很大关系,建议有关部门敦促小额贷款公司完善贷款审核流程,杜绝漏洞。(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莫崇贵)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