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苏 » 正文

全球报道:南京瑞金新村小区整治疑似流入假冒防水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南京瑞金新村小区整治疑似流入假冒防水材料8月26日,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出具证明显示,瑞金新村工地上的防水卷

原标题:南京瑞金新村小区整治疑似流入假冒防水材料

8月26日,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出具证明显示,瑞金新村工地上的防水卷材非公司生产,产品合格证等均属假冒

瑞金新村小区楼顶,防水施工已经暂停,上面还堆着疑似假冒防水卷材

南京一小区整治工程中用了假冒防水材料?近日,山东一家防水材料公司销售负责人向现代快报反映,称瑞金新村小区整治工程,使用的“金禹王”防水卷材并非他们公司生产,疑似假冒产品。随后现代快报记者进一步采访获悉,目前瑞金新村小区楼顶防水施工已暂停,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立案调查,这些防水产品真伪和质量尚有待查证。

瑞金新村小区防水卷材,厂家称是假冒产品

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延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是公司江浙沪市场的销售负责人,8月中旬他在南京做市场调研时,偶然在梦都大街附近发现一辆货车,上面装的像是公司的产品。“这些防水卷材上有我们公司的名字,还有产品合格证和联系电话,但是产品的外包装完全不一样。”延先生表示,他们公司已经四五年没有往南京发货了,这些材料很有可能是仿冒的产品。

通过跟踪调查,延先生发现,这辆车每隔三四天都要来梦都大街运一次货,一共约有15500平方米的防水材料被运走。其间延先生将此事向公司作了汇报,公司立即派人来南京处理,并现场查扣了约5000平方米的产品。进一步调查发现,这批货有一部分运往了秦淮区的瑞金新村小区,供货人是应天大街一家名为金禹王防水的建材店老板汪某。

“金禹王”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汪某以前的确是他们的代理商,但因经济纠纷,公司四五年前就和他停止合作了。当记者来到这家金禹王防水建材店时看到,店外除了摆放着金禹王的防水卷材,也有其他品牌的产品,汪某不在店内。随后记者联系汪某,对方在电话中表示,瑞金新村这批防水卷材肯定是真的,记者追问汪某是否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时,汪某表示自己在外地不方便,之后便挂断了电话并关机。

8月26日,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证明显示,瑞金新村工地上的防水卷材非公司生产,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产品合格证均属假冒。张经理表示,流入瑞金新村的这批产品所贴的合格证明,他们半年前就不再使用。

建设单位称采购程序合规,防水施工叫停

8月26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瑞金新村。在小区楼顶记者看到,上面还堆放着不少金禹王品牌的防水卷材,有一部分已经被铺设完毕。瑞金新村小区整治工程施工方,江苏扬州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与金禹王南京分公司在合同中订购了2000卷,但目前仅第一批300卷进场,只在两栋楼使用了约130卷,共计1300平方米,还没有大范围使用。负责人表示,目前楼顶所有的防水施工都已经停下来了,他们正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瑞金新村整治工程建设单位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招标时,他们通过质量、市场信誉、品牌认可度等条件筛选,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山东泽源、金禹王和东方雨虹3个品牌,供施工单位参选,如果施工单位另选用其他品牌,只要同质,也允许使用。随后施工方通过网上搜查,找到了金禹王南京代销商,与汪某进行了洽谈,“对方提供了营业执照、销售合同、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材料,他们才进行采购,这是符合采购流程的。”负责人表示,从对方的材料看,南京的代销商是正规的,如果产品有假,也是厂家内部管理有问题,应由厂家承担责任,或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瑞金新村整治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沈华枢表示,第一批卷材在8月16日进场后,他们即进行了现场取样,并于21日送检,目前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沈华枢表示,目前现场已经暂停该批防水材料的使用,正在等待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如若该批材料确实不是金禹王品牌,无论产品质量检测是否合格,他们都将责令施工单位对已完成防水施工的楼栋进行返工,将该批防水材料清退出场,并另择其他优质品牌,确保工程质量。

南京分公司并未注销,监管部门已立案

瑞金新村楼顶防水材料是否就是假冒产品?采访中,建设单位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材料,并称这份材料是由汪某提交的。材料包括山东金禹王总公司以及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汪某在南京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过登记,并无经营异常记录。

记者联系到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隋爱民。对方表示,汪某5年前与公司有经济纠纷,公司已与汪某停止合作,不再供货给汪某,但是汪某的南京分公司仍然存在,尚未注销,目前正在想办法清理。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认为,汪某负责的这个南京分公司目前还尚未注销,即使山东总公司5年没有对其供货,如果分公司销售假货,总公司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虹桥分局了解到,接到厂家举报后,8月27日,工作人员来到汪某处,现场调查取证,但汪某不在店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汪某在秦淮区和雨花台区都有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目前尚无法确定汪某销售的产品的真伪,赛虹桥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钱念秋)

(责编:萧潇、张鑫)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