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交委获悉,继8月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针对8月24日浙江省温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事件,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后,为做好广东省及广州市网约车和顺风车管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8月27日下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广州市交委在约谈时要求滴滴公司:一是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和公安部的约谈要求,暂停广州市顺风车业务,并按要求立刻进行全面整改,保障乘客乘车安全。
二是要按照国家及广州市网约车和顺风车管理有关规定,将相关数据接入广州市政府监管平台,并保证数据实时、全量、真实。
三是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守安全底线,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保障乘客安全的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是要以法律为底线和边界,依法规范经营,尽快清理已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内不具备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向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不得新接入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加强驾驶员背景核查,确保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切实保证乘客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是要做好乘客投诉受理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另外,广州市交委表示,广州市交通部门将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联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网约车非法营运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坚决查处。广州市交委指出,对有组织的大规模非法营运和有组织的暴力抗法,将纳入扫黑除恶范围,交由相关部门查处。
广州市公安局在约谈时要求滴滴公司:一是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审核,并增加核查次数,缩短核查周期,确保人车在平台的信息一致。二是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迅速反映有关信息,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侦查取证等工作。
最后,广州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了整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严守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二是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快合规化经营进度,加快取得服务所在地城市合法经营许可证件,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城市要立即整改,依法依规经营。
三是要加强对网约车驾驶员背景审查,清退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
另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还表示,省交通运输厅已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建立了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对于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被多次行政处罚仍整改不到位的,将按规定提请国家有关部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将为期三个月的网约车专项执法行动延长至年底,并将向媒体公布专项行动处罚情况。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追究暴力抗法、煽动胁迫驾驶员违法经营等黑恶势力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秩序。(记者张露 通讯员交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