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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四川省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为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

原标题:我省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为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98期,已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共26742人,划定普查小区53868个,增补54788家污染源,顺利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阶段的全部工作。这是8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对推动我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各县(市、区)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原则,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湖)排污口等进行逐乡逐村、逐河逐源的拉网式详细清查。共清查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780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91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723个、入河(湖)排污口12348个、生活源锅炉1803台、工业园区81个,确定将111910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

按计划,入户调查将于9月正式启动。全面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的核心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工作要求高。会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制定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把入户调查对象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责任分解,量化考核,确保入户调查数据准确无误。同时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把质量要求作为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源普查责任体系、入户调查质量管理制度、入户调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会议强调,污染源普查工作每个环节都要规范开展,降低“漏查率”“重复率”“错误率”。对各项核查指标均达到核查评估标准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核查指标未达到核查评估标准的,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予以通报;发现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记者殷鹏)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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