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讯 | 9月1日起处理电子眼须提前绑定驾照?成都交警:误读
最近,一则有关电子眼处理的规定在被人误解误传后,引发不少车主扎堆到交警分局处理……8月27日,记者从成都交警了解到,这则“9月1日起到分局处理电子眼,必须要提前绑定”的消息,是对该规定的误读。实际上,从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需提前绑定驾驶证才能处理违法规定,只针对便民渠道(如邮政、银行等)处理非本人车辆。9月1日后去交警分局处理电子眼的话,还是同以前一样的。
据了解,为方便大伙儿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交管12123”手机APP新增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但在交警分局、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的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时,在分局窗口处理是不用绑定的。”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介绍,只有通过便民渠道,如邮政、银行等方式来处理非本人车辆记分电子眼违法时,9月1日后,需要先绑定这辆车,才能到邮储银行继续处理。而通过网上等便民渠道处理记分电子眼的,需要绑定后,才能处理绑定之日后产生的电子眼。
如果是不记分的电子眼,不用绑定也能通过邮储银行等便民渠道来处理。(记者 杨力 见习记者 韩雨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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