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近日,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文明办、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通知》明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要遵循合法性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价值性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全过程、各方面;遵循主体性原则,尊重村民主体地位,集中村民智慧和力量,广泛听取意见;遵循实效性原则,确保村民乐于接受、便于执行,落地见效。
《通知》明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遵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通知》明确,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要按照广泛动员、拟定初稿、征求意见、审核把关、表决通过、公布施行的程序进行。要精心安排、广泛动员,组织党员、乡贤、村民代表成立起草小组,拟定初稿,由村“两委”研究后向村民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村民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后形成村规民约草案报送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草案修改完善后召开全体村民或农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布施行。
《通知》指出,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要切合本村实际,突出本村特色,让群众普遍认同,让村规民约与村情民意紧密结合、高度契合。村规民约表决通过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处理处置违约违规现象。(记者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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