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西 » 正文

全球报道:无证冶炼厂污染环境被提起公益诉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3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无证冶炼厂污染环境被提起公益诉讼8月30日上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九江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原标题:无证冶炼厂污染环境被提起公益诉讼

8月30日上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九江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68.85万元;判令三被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涉案的全部危险废物及其残渣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未处理则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处置费用;判令三被告在江西省省级媒体就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进行赔礼道歉。此外,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鉴定评估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武宁县新宁镇桐林村长城液化气站对面建立了一家铅蓄电池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三被告负责冶炼厂日常经营管理,其中殷某明负责全面管理(包括废弃蓄电池进货、还原铅售出、货款结算、雇请工人、工资结算等),殷某负责进出货物管理和工人工资结算等,胡某国负责后勤管理和部分进出货物管理工作。

该厂无厂名,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亦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先后雇请多名工人拆解废弃铅蓄电池,用拆解的铅蓄电池焚烧提炼铅锭并出售,从中非法获利,但未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冶炼废渣不经处理露天堆放,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

2017年7月,该冶炼厂共拆解处置废弃铅蓄电池382.69吨。同年7月21日,武宁县环境保护局对冶炼厂进行查处,扣押了现场未处置的废弃铅蓄电池91.86吨,现场露天堆放的冶炼废渣(含底层土壤)8.77吨。根据规定,上述废弃物均属于国家危险废弃物。为避免二次污染,武宁县环境保护局对现场未处置的废弃铅蓄电池及冶炼废渣进行了清理、包装,并先后运输至九江赛得利水晶有限公司仓库、江西益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在清理、处置上述危险废物过程中,已经发生清理、搬运、称重、运输等费用合计5525元。

法院认为,被告殷某明、殷某、胡某国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未获得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用焚烧的方式非法处置有毒危险废物382.69吨,直接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确认三被告焚烧危险废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损害数额为68.3万元,法院参照该损害数额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此外,为避免二次污染,相关单位已经发生清理、搬运、称重、运输等费用合计5525元。以上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合计688525元,依法应当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冶炼废渣(含底层土壤)8.77吨及剩余废弃铅蓄电池91.86吨均属于危险废物,对环境具有危险性,后续合法处置参考单价为2940元/吨,两被告向法院申请由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 璋)

(责编:罗娜、毛思远)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