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月1日起外省居民可在沈换补出入境证件
8月31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自9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四项出入境新举措,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外省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出入境证件(丢失除外)在我市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补)发相应的出入境证件;
二、外省居民可在我市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三、省内居民在我市申办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均缩短到6个工作日;
四、为外籍人员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等应急需要提供即时受理审批便利。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居民不适用第一条新举措;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赴港澳台定居的居民须向原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现役军人须向军队驻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的、非按需申领地区的居民须按专门规定办理。
(责编:汤龙、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