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的首日,不少在川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同胞都来到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全省189个区(市)县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成为第一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可集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台中小伙罗天豪告诉记者,自己2013年博士一毕业,就投简历来了成都工作,在成都工作5年了。9月1日上午,罗天豪一早就来到了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办证中心,把居住地住址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一一带齐。
在罗天豪看来,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之后,能解决他们在大陆工作的系列问题,“提供了一个无后顾之忧的环境,对台湾的年轻人来大陆工作,是一个蛮好的机会。”
核实并录入资料、采集照片、拿到领取凭证……十来分钟时间,罗天豪就完成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办理手续。20个工作日后,他就可以拿着领取凭证,领取自己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办证中心民警龙梅告诉记者:“港澳台居民提供的手续资料齐了后,我们通过核实并录入资料、采集照片等工作,就能很快、很便利地给他们办理居住证。”
那么,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什么要求?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9月1日和2日两天,全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正常上班,有办理需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前往办理。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工本费。港澳台居民办理时,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