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绿皮书:北京旅游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提出,由于北京段长城分属不同行政区,在保护与利用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建议将北京段长城整体纳入长城国家公园,并在长城沿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划定保护带,实现“四权分离”的监督管理模式。
北京段所有长城都应纳入长城国家公园
据北京旅游学会会长安金明介绍,目前北京段长城各区开发利用的程度不同,利用方式也不一致,一些已经成为世界著名景区,还有一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利用。营销推广也是各自为战,不能形成品牌效应。
此外,缺乏对长城的深入研究,各长城景区更侧重经营而轻视保护。长城的文化内涵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挖掘,旅游者的观光活动主要是爬长城和观光,对长城的文化内涵没有深刻体验。
安金明透露,2016年,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实施方案。试点区选址于延庆区八达岭长城区域,试点主要是对现有的禁止开发区域体制机制进行整合,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基本解决各类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对于长城的保护利用具有重大贡献,但对于北京来说,其覆盖的范围太小。”安金明建议,将北京段所有长城纳入长城国家公园,并成立国家公园北京段长城管理委员会,专门从事长城管理事务。
划定长城沿线两侧各2公里保护带
《报告》还建议,应划定长城沿线两侧各2公里保护带,“长城的保护需要有系统性,既要保护长城主体以及与长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和敌楼等附属建筑,也应该保护长城的生存环境,体现生存环境的原真性,以及长城主体与生存环境的协同性。”安金明建议,长城主体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核心保护区,从1公里到2公里范围为缓冲区,形成2000多平方公里的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实现人文与自然资源协调发展。
此外,在监督管理方面,《报告》提出,北京段长城的保护利用应推行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与监督保护权“四权分离”的模式,明晰各自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有效避免目前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监督者集于一身的弊端,建立完整有效的监督保护体系。
打造“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
《报告》还以北京中轴线的遗产旅游为研究对象,阐明了中轴线是北京旅游发展的资源依托,旅游业是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产业载体,分析了大众旅游、优质旅游和全域旅游新时代对遗产旅游发展的新要求。同时,从创新遗产旅游利用方式、布局遗产旅游空间、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产业链条和共享旅游发展红利五个方面提出了讲好北京中轴线历史遗产的旅游故事的对策。
此外,《报告》还指出了通州运河文化旅游目前存在的问题,即:运河的文化价值尚未充分展示、生态价值尚未充分体现、发展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基于这些问题,《报告》建议,应紧紧围绕大运河“展示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功能定位,依托大运河悠久的黄金水道和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统筹大运河沿岸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及文化民俗资源,突出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建设、经济促动、社会共享等功能,将大运河打造为与长城交相辉映的文化锦带,铸造“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
文/本报记者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