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公布“9·18”全省统一试鸣防空警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全省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为保证试鸣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鸣放的时间与信号:10时整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08分至10时11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16分至10时19分鸣放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市、县(市、区)民防部门将组织防空疏散演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江苏省民防局
2018年9月3日
(责编:萧潇、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