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首票企业自行打印税单济南“诞生”
“海关税单能自行打印了!”8月31日,随着一张印有红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印”的海关专用缴款书从企业打印机中缓缓而出,山东省首票企业自行打印的税单在济南海关驻机场办辖区企业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产生。这标志着济南海关通关环节全面实现无纸化操作。
前期,海关总署、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决定,8月31日起在济南、天津海关扩大《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在税费支付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自行打印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也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与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具同等效力。
作为我省首家自主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的企业,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感受到了通关的便利。“这份税单是企业进行税务抵扣时必须上交的,原先要去海关打印,今后可以足不出户,在互联网上一次完成报关缴税、税单打印,给我们节省了时间和人力,也保障了税款抵扣的安全性”,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供应部黄勇总经理高兴地说。
济南海关统计处处长刘元洪告诉记者,此项改革是解决全国通关一体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海关的电子数据发送到平台,国税系统就可以通过平台的数据查询拿到海关相关数据,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从最早开始实行的申报无纸化,到税单电子支付,到电子放行,再到现在的版式化税单,企业在通关环节全面实现了无纸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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