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里贴着调整存量房交易评估计税价格的通知。(王瑞超 摄)
9月1日,济南市税务局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济南市正式调整存量住房交易评估计税价格。二手房计税价格重新评估后,将更为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济南二手房交易价格水平,并进一步压缩通过“阴阳合同”避税的空间。
“为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水平,提高交易环节计税依据的准确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务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报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9月1日起,调整我市存量住房交易评估计税价格。”9月3日,一份落款为济南市税务局的通知,张贴在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里。
济南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济南全市存量房进行评估,综合各项因素给出了评估价格。今后,市民在购买存量房网签时,秉承“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价格低于评估价格,将按评估价格进行网签。
在实际交易中,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未能举证正当理由的,税务人员会以系统评估价为参考确定计税依据。
“以前的评估计税价格不够准确,今后将按照新方法评估。”济南税务局咨询处工作人员称,新评估方法能够准确反映济南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水平,提高交易环节计税依据的准确性。
在以往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阴阳合同现象相对普遍,一次房产交易,签订两份合同。一份“阳合同”摆在明面,用来交税、过户;一份“阴合同”私下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成交价格。
“评估计税价格的不准确,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阴阳合同问题。”该工作人员称,现在的评估计税价格根据系统设置,将房屋的具体信息综合权衡后,会有一个更准确的评估价,这个价格更符合客观。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工作人员表示,9月1日前已缴税的购房者,将按原政策的价格执行,而9月1日前没有缴税的购房者,将按照新通知执行新的计税价格。(魏新丽 赵夏晔 王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