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警方获悉,为进一步减少重型车辆排放尾气对大气产生的污染,有效改善大气质量,合肥警方近日出台《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型车辆绕行方案(试行)》,9月10日起,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不同,交警部门将对重型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禁止上路、临时扩大限行范围等不同管理措施。
据介绍,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IV)、黄色预警(III)、橙色预警(II)、红色预警(I)。在实施应急处置时,将对特型机动车、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全挂及半挂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采取临时管制及分流绕行措施,这些车辆将不分本地或外地号牌。
蓝色预警: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重型车辆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闯禁行、未按通行证或无通行证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加大对无标、黄标重型车辆的监管。
黄色预警: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单双号限行方式,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上道路行驶,按照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市区严格控制重型货运车辆通行,在已经办理市区禁行道路通行证的重型车辆中,除执行应急、施救、绿化、环卫、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性工作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橙色预警: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所有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上道路通行。在现有重型车辆限行区域的基础上,临时扩大重型车辆限行范围,具体为方兴大道以北、上海路(连郎溪路、文忠路)以西、魏武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金梅路以南、合淮路以东、合淮路转西二环段,合六路以南,以上范围均包含本道路,除执行应急、施救、绿化、环卫、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性工作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禁止驶入上述区域。
红色预警: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将预警情况上报至交警总队,并协调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对我市所辖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即绕城高速所有道口、京台高速方兴大道道口禁止除应急救援、绿色生鲜等民生保障工作外的所有重型车辆下高速通行,同时在高速公路与市区道路接连处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除执行应急救援、绿色生鲜等特种车辆外的所有重型车辆向市区方向通行。在G312小庙段、G206南岗段、S101三十头段、S102双凤段、S104撮镇段、S326桥头集段、S426岗集段分别设置临时卡点,禁止除执行应急救援、绿色生鲜等特定车辆外的所有重型车辆向市区方向通行,引导车辆由外围道路绕行。 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