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重庆 » 涪陵 » 正文

全球报道:重庆对3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重庆对3名 套路贷 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我市检方依法对3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4日,市检察院官方微

原标题:重庆对3名 套路贷 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我市检方依法对3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4日,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对黎某某、陈某某、余某某等3名“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成员依法提起公诉。

经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4月以来,黎某某纠集陈某某等3人以民间借贷为诱饵,以“违约金”“行业规矩”等名义诱骗多名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条和虚假租赁合同,按照虚高借条金额骗取被害人财产。被害人逾期或者无力偿还虚高债务时,黎某某等人采取语言威胁、上门滋扰、胁迫重签虚高借条等“软暴力”手段、甚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胁迫被害人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黎某某等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了解,2017年9月,被害人蓝某因其养殖场资金困难,向黎某某借款1万元。黎某某诱骗其写下1.9万元的虚高借条并签订虚假的养殖场租赁合同,实际只借给蓝某6000元。至2017年10月16日,蓝某分3次先后向黎某某以微信转账方式还款共计8000元。黎某某单方面认定蓝某违约,强迫蓝某重新签订4.5万元的虚假借条、收条,否则就用其养殖场抵账。蓝某签订该借条后并未实际取得借款。2017年年底,黎某某两次带领陈某某、余某某等到蓝某的养殖场,采取翻围墙进养殖场、语言威胁、高音喇叭喊话等滋扰方式讨债4.5万元,严重扰乱蓝某的正常生活及周边邻居生活秩序。

办案过程中,该院指派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严格审查证据,该院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对黎某某、陈某某、余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徐勤

(责编:陈易、张祎)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