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笔者从广东省纪委监委了解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进驻广东后,省纪委监委按照督导工作动员会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接受督导,坚持边督边改,全力配合督导组开展各项工作,并以迎接中央督导为契机,着力推动我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轮流值班制度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高度重视迎接督导工作,两次作出专门批示,并于9月3日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督导动员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务必迅速组织核查,限期上报情况。根据中央督导组和省委要求,省纪委监委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工作任务分工》等3份制度文件,明确了配合走访调研、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对口接待、下沉督导、直查督办等6个方面的工作流程和责任部门,将责任压实到各有关室和主要负责人。
据悉,省纪委监委建立了轮流值班制度,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督导组指示要求,并认真配合个别谈话和提供材料,截至9月5日共配合个别谈话6人次,提供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制度文件、工作报告等材料29份,提供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查处台账5份。对中央督导组9月5日交办的28件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分办督办,并要求按时限汇总报告核查情况。
约谈27个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边督边改。”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纪委监委主动与省扫黑除恶办研究建立扫黑除恶失职失责行为问责机制,部署追责问责工作。针对打击黑恶势力与打“伞”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广东省公安机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主动对接公安机关获取涉黑组织和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情况和涉案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提升打“伞”合力。
针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打“伞”不平衡问题,省纪委监委对工作相对滞后的27个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提升打“伞”整体水平。针对查处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背后“保护伞”相对滞后问题,省纪委监委按照涉黑“保护伞”案件一般由省、市纪委监委直查,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案件一般由省督办、市纪委监委直查的原则,将公安移交的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情况建立台账,第一时间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直查,并要求及时报送结果,提升打“伞”的威慑力和成功率。(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