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辽阳县寒岭镇金家村和宋家村的村民格外高兴,附近一家矿山排岩场污染两个村饮用水的问题解决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矿山拿出300万元,县和镇两级落实配套资金200万元,为两个村新建饮用水工程,确保村民在10月15日前吃上“放心水”。这是辽阳市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71件群众信访案件中的最后一件。
为推动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辽阳市决定从8月15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行动,自查与督察交叉进行,边督边改,同步开展,不放过盲区、不留下死角,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发生。
辽阳市此次开展的环保督察行动,重点围绕上报不属实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上。辽阳市要求,对上报不属实的信访案件,同样要核实准确、定性准确。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自查,把不属实的信访案件作为线索,从中进一步挖掘和发现存在的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为完成此次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辽阳市专门成立了9个市级环保督察组,落实包案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和行业负责”的要求,实施市级领导包地区、包系统、包案件。包案领导“一包到底”,指导所有整改问题彻底解决。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参照市级包保责任,分别包保所在区域的乡镇(街道)重点案件。
为确保整改到位,辽阳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党政干部的属地第一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管理监督、督促整改的主管责任。同时,将责任逐一明确到具体地区、部门,确保每项任务有人负责。辽阳市还把全市正在开展的“五包五促”“领导包信访”与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综合协调环境问题整改实效,进一步增强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